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0-02-17稿件来源:开福区医疗保障局

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开福区医保局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开福区医保局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开福区医保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3)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5)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6)贯彻执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7)贯彻执行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贯彻执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部门设置:我局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设立的行政部门。我局设下列办公室、医药保障科和基金监管科三个内设机构。属区级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开福区医保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单位人员情况:区医保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乡科级正职),副局长2名(乡科级副职)。核定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名,事业编制人员4人,聘用人员5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369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0.59万元。较去年增长了961.07万元,增长率35.21%,主要是因为因政府机构改革,成立新局,增加人员,相应增加相关业务所致。

(二)支出预算20203690.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0.59万元。较上年增长961.07万元,增长率35.21%,主要是因为因政府机构改革,成立新局,增加人员,相应增加相关业务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90.5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0.59万元,占100%医疗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22.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3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困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公费医疗资金、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财政兜底补助等。其中:公费医疗资金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报销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及子女医疗费;特困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上解至基本医疗保险和拨付特困企业退休职工个人划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支出1628万元,主要用于上解至医保基金;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财政兜底补助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员医疗费;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家庭救助;精神病药物救助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村党组实际配套体检及商业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村党组书记体检及商险;机关服务工作专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落实宣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6.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4万元,上升51.9%,主要是机构新成立,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59万元,项目支出33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开福区医保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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