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8-02-02稿件来源:区卫生监督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18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直饮水、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的日常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执法、卫生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现场检查核实,处理投诉举报、卫生行政处罚工作,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机构人员培训、信息填报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上报相关工作报表和总结,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  1 事业单位组成即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人员情况

    本部门编制数14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在岗人数1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 年部门预算为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预算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为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包括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面向全区的公共场所、学习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 年年初预算数29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

算拨款293.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支出预算,2018 年年初预算数293.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6万元,事务性支出7.68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 年年初预算数为285.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 年年初预算数为7.68万元,是指单位

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12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增加3.47万元,上升8.7 %,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工会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7 年减少(增加)0 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 月31 日,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9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9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全年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6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8年预算.xls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卫生监督.xls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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