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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开福区卫生监督所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生活饮用水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直饮水、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的日常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现场检查核实,处理投诉举报、卫生行政处罚工作,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机构人员培训、信息填报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上报相关工作报表和总结,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饮用水卫生监督、3、学校卫生监督、4、医疗卫生监督、5、职业卫生监督、6、放射卫生监督、7、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等、培训、宣传。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做好日常工作,完成长沙市卫生监督所、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4 人,在职人数 11 人,其中:在岗人数 11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2 人;离退休人数 4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 2453074 元,其中人员支出 2047074 元,机关运行经费 406000 元。
2、部门专项支出。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部门专项支出 85000 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伙食补助 35000 元,水电费 30000 元,办证系统维护及服务费 20000 元。
3、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106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10000 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96000 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元。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