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社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开福区社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撰写时间:2018-02-05稿件来源:人社局

2018年开福区社保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0 人,在职人数 10人,其中:在岗人数 1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8 人;离退休人数 1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 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福区社保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社保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33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3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63.29万元,主要是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数1533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12763.29万元,增长496.5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33.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74.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0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25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2300万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160万元、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助10万元、社保工作专项经费19万元、代发独生子女服务奖励金1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54万元,增长23.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等。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万元,没有变化 。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福区社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 年开福区社保中心整体支出15333.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 7个,涉及项目支出15059万元,其中: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助项目10万元,社保工作专项经费项目1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项目200万元,代发独生子女服务奖励金项目1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项目2250万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项目160万,机关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项目1123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8年预算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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