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撰写时间:2018-02-05稿件来源:人社局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合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6)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离退(职)休费等。(7)合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10)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出劳动关系政策的有关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1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 4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长沙市开福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长沙市开福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长沙市开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部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级机构均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指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9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1.8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数56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52.59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34.71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91.84万元,增加19%,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财政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4.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69.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2.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福利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的慰问;军转干部安置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慰问;公务员招考费用4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选调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费用;公务员管理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培训教育等;其他人事事务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软件培训维护和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证购买和制作;机关服务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手册购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8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降低了公车运行费、因公出国费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没有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开福区人社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开福区人社局共有公务用车0台,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564.9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62.88万元,项目支出102.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4.98万元.

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人社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2.1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102.1万元,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1万元.

  六、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区人社局预算公开.xls
人社2018采购.xls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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