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人社局预算编制说明及套表

2016年区人社局预算编制说明及套表

撰写时间:2016-02-16稿件来源:人社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区人事局的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区卫生局承担的新农合医疗管理的职责整合,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合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离退(职)休费等。

(七)合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出劳动关系政策的有关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人才引领,落实人才强区战略

一是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力争尽快出台《长沙市开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花大力气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海内外领先行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扎根开福。二是通过竞争性选调、高校高端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进一步夯实区级人才库,进一步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2、坚持深化改革,推进人事制度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待遇挂钩制度。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面推行聘用制和竞聘上岗。二是进一步探索一般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的途径。指导全区各单位进行工作人员内部轮岗;根据身份相同、编制对等的原则,对重点岗位人员、在同一单位或同一岗位工作满十年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3、坚持创业富民,打造创新创业活力区

一是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激活创业主体,把创新创业的闸门打开,鼓励各类劳动者投身创业;引导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将在长沙学院试点设立“开福区孵化基地”。二是突出提质升级,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全区计划逐年打造建立4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机制,重点开展创业型街道(社区)创建活动。三是培养创业文化,汇聚全民创业正能量。计划2016年初,开展开福区首届青年创业大赛,遴选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引导,通过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一股创业热潮

4、坚持普惠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的并轨改革工作,大力发展职业年金和补充商业健康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好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内控制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5、坚持权益并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培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提高建筑行业、小企业、农民工以及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三是全面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 个行政单位及4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5人,在职人数11人,其中:在岗人数11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数10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10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2307335.00元,其中人员支出2046335.00元,机关运行经费261000.00元。

2、部门专项支出。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部门专项支出567000.00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工作人员考核手册经费20000.00元,退休证、工作证工本费40000.00元,工资软件网络使用维护费20000.00元,公务员培训费80000.00元,档案管理费30000.00元,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100000.00元,政府雇员保险43000.00元,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费96000.00,随军家属岗位补助经费138000.00元。

3、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84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000.00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64000.00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元。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2016收入预算总表.xlsx
2016收支预算总表.xlsx
2016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xlsx
2016支出预算表.xlsx
2016支出预算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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