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福区人社局本级决算说明及套表

2015年开福区人社局本级决算说明及套表

撰写时间:2016-09-06稿件来源:人社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区人事局的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区卫生局承担的新农合医疗管理的职责整合,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合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拟订和组织实施基金内控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离退(职)休费等。

(七)合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人才开发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合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提出劳动关系政策的有关建议,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立足人才优先,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录、选调、招聘了一批法律、工程、财务、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才47名,及时补充了专业人员的缺口,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7人,各街道、镇招聘应届毕业生20名,为应往届大学生就业拓宽渠道,实现公平就业,为各单位输送了新鲜血液

(二)立足民生为本,就业创业举措推陈出新

一是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落实贷款政策,致力将开福区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打造成为高效、快捷的贷款融资“绿色通道”,为辖区创业者提供一流的融资服务。截至目前: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贷款23笔,贷款人数99人,贷款金额817万元,带动就业617人。二是加大就业转移力度。开展就业“零距离”服务,在长沙市首推“创业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业务在线办理,实行“就业服务进社区、用工信息送上门”,还通过“开福区用工信息共享群”等咨询交流工作平台,加强了社区、企业、求职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指导服务。截至目前:我区基层平台发布岗位信息9000余个,向15000余人次发布了用工信息;全年共举办28场招聘会,1280余家企业提供岗位21500余个,服务求职者13000余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者3900余人。三是发挥社保补贴保障功能。开发了“开福区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系统以“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系统”为切入点,将灵活人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业务工作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了各类人员享受政策情况的数据资源共享。截止到目前:全年共办《就业失业登记证》4187本,困难认定2117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人数1960人,申报金额826.76万元。

(三)立足全面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普惠力度

  一是继续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健全基金监督组织和内审等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事双岗双审”制度,切实发挥社会保险稽核的基础作用,抓好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杜绝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截止到11:我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916万元,基金支出1681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174201万元。二是着力完善社保工作机制。我区社保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实现了系统化、制度化、现代化,已经进入了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阶段。今年我区率先在全市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和“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工作,目前已发放社保卡15.5万张,按市局要求进度100%完成。率先在全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召开了全区动员大会,各单位正在进行各项基础工作。三是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参保扩面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共办理新参保单位829家,为6960人办理了新参保手续,发放医保卡和医保手册1万余本,进一步扩大了医保覆盖面。

(四)立足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扎实有效

建立劳动纠纷“超前预防”、“应急处置”、“沟通调解”三大机制。按照全区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全区的各级各类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2户,涉及劳动者2100人,规范了全区的劳动用工情况。对已发案件坚持“沟通现行、调解前置”,切实降低了劳动纠纷案件发案率,确保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处结。截止到目前,今年共接待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咨询1100件,立案74件,已结案54件,涉及劳动者134人,移送公安案件4件。共对31家违法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责令改正;处理20起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0起,依法受理并解决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3起,涉及农民工1496人,追讨金额1851.704万余元,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1 个行政单位及 4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21人,在职人数18人,其中:在岗人数18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数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决算情况

1、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4815529.08元,支出总计 4666128.89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949.89元(人员支出2677736.7元,机关运行经费134213.19元),项目支出1854179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91183.1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330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81853.1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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