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04-18稿件来源: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28  人,在职人数 19 人,其中:在岗人数 47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28人;离退休人数 21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1 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患和哨点医院监测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及监测采样质量控制,托幼机构卫生监测及监测采样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卫生监测及监测采样质量控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及监测采样质量控制,辖区健康证体检场所管理和数据汇总分析。

2、全区传染病报告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结核病患者管理,艾滋病防控(哨点监测、高危人群干预、新病人首次流调、老病人管理、VCT咨询检测),性病防控、学校卫生,死因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3、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培训,疫苗计划申报及管理,疫苗针对性疫情调查处置,AEFI事件处置及免疫规划宣传。

4、全区慢性病管理,肿瘤登记,防癌项目,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基本公共卫生(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居民健康档案),地方病(碘盐监测)防控工作,精神病防控,血吸虫病防控,寄生虫病防控,职业病防控,疟疾防控,虫媒监测。

5、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6、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能力验证活动,易制毒试剂和固废处理系统管理,辖区内实验室督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样,禽流感外环境样核酸检测,水样、医疗样、公共场所、餐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等的检测,食物中毒样品检测,盐碘检测,HIV、梅毒、丙肝检测,疟疾、血吸虫、出血热、乙脑、麻疹风疹等血清学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仪器期间核查,试剂验证,新标准确认,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7、样品的收样、流转、检验报告打印、结果评价,维护中心质量体系(包括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的更新与宣贯),标准查新与更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疾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9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0。收入较去年增加209.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69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91.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209.82万元,增长43.5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1.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666.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办公场地运行维护经费及大楼运行水费2万元、用电经费18万元、污水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专项经费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79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是调增了部门经费的比例。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度计划筹备创建2018年度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二是2016年末增加了一台疫苗业务配送冷链运输车辆,增加了车辆的运行及维护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开福区疾控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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