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残联决算说明

2016年开福区残联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10-20稿件来源:区残联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科研等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社会服务和福利;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开福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

  (三)人员情况:部门编制数 3 人,在职人数 5 人,其中:在岗人数 5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3 人;离退休人数 1 人,其中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0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一)坚持提质增效,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明星社区创建——稳中求进。

   2、专职队伍建设——提质扩面。

  (二)坚持高效便民,进一步搭建智能服务平台

  (三)坚持民生为先,进一步擦亮工作品牌

   1、创新模式,再上台阶-开福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优化理念,完善机制—开福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三、区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残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3.8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439.76万元,增长57.5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数增加、补助范围扩大,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基数提高。( 行政运行占年度收入的9.9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占年度收入的10.45%,残疾人康复占年度收入的19.17%,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占年度收入的22.65%,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占年度收入的35.79%,事业单位医疗占年度收入的0.3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占年度收入的1.67%)

  (二)关于区残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9.85万元,比2015年增加368.71万元,增长47.20%。其中:基本支出121.52万元(人员支出 96.73 元,机关运行经费 24.79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50%;项目支出1029.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50%。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数增加、补助范围扩大,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基数提高。(行政运行占年度支出的10.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占年度支出的10.75%,残疾人康复占年度支出的20.29%,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占年度支出的20.7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占年度支出的36.95%,事业单位医疗占年度支出的0.34%,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占年度支出的0.7%)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3万元,2016年下半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改由民政发放。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万元,比2015年增加104.73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提高了人员经费,追加了其他运行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区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2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1.04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216万元,下降9.03%,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6万元,下降36.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6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残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1辆,车改后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9批次、261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让残疾儿童享受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根据长残康发[2017]2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2017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20160--14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项目需要区财政安排100万元安排100万元区级项目经费,为133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救助。截至2016年底133名残疾儿童全部完成康复训练,训练效果良好。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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