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决算说明

2016年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10-27稿件来源: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农业法》、《森林法》、《水法》、《防洪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指导、监督和执行农业等各行法律法规,并依法行使其所赋予的县级农业各部门的职权。二是起草制订全区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含林业、畜牧水产)等发展规划和水利基础设施规划,为区委、区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正确决策当好参谋。三是全面指导执行全区农业各发展规划,并为全区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水产生产及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术、监督和服务。四是协助区委、区政府农村工作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负责指导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完善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工作。五是牵头负责蔬菜、畜禽水产品监测,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负责各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及推广工作。七是协助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工作,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八是宣传、贯彻执行各专项法律法规,做好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规范农机市场,并搞好农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做好河道和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抓好砂场整治,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查处森林资源和林地资源违法行为;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利用,规范农贸市场,打击坑农行为等。九是抓好全区水利工程的行业规范化管理,负责区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及指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十是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十一是牵头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动物防疫、森林防火工作。十二是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3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农业科技推广站 农机安全监理站    水政监察大队      

(三)人员情况:部门编制数 22 人,在职人数 23 人,其中:在岗人数 35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 0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8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工作成果斐然,创新了党员积分管理,比学赶超氛围浓厚,两学一做推进扎实,落实了两个责任,资金监管有力。二是“三防”工作形势平稳,防汛抗灾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区未溃一堤一垸一坝一库,未伤一人,取得了防汛抗灾决定性胜利。森林防火未发生一起火灾,动物防疫未发生一起重大疫情。三是水利工作超前谋划,项目建设成绩突出,完成了湘江综合枢纽长沙库区开福段所有工程项目的省、市验收工作,完成霞凝垸沙河大堤、捞刀河大堤、苏托垸楚家湖大堤以及朝正垸浏阳河月湖段堤防整治工程,7个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小农水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市、区验收。四是造绿复绿工作、环城绿带建设抢抓时间节点,任务圆满完成。五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环境整治、精准扶贫工作亮点纷呈。六是敢于担当,敢挑重担,坚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克服人员少、其他工作任务重的困难,服从安排,敢挑重担,并在市里规定任务基础上,按区长要求再增加5处。目前,17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汉回村成功创建为“湖南省美丽乡村”,正角逐“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00强评选,将檀木岭村创建为 “湖南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将金霞村打造为“长沙市美丽乡村示范村”,我局完成了檀木岭村的民居改造和沙坪撇洪渠项目。七是落实上级部署,完成体制改革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八是严抓日常检疫检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三、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6702.7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6.25元,占收入的98.4%,其他收入106.54元,占总收入的1.6%。比2015年增加2224.38万元,增涨了33%,收入增涨的原因是2016年的渔民转产转业体制改革市级资金到位2236万元

(二)关于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4580.21 万元,比2015年增加 4478.41 万元,增长 2.27 %。其中:基本支出686.68 万元(人员支出531.90元,机关运行经费154.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  %;项目支出 3893.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 %。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一些项目为一次性投入项目。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1.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的渔民转产转业体制改革市级资金到位2236万元,及增加人员经费和一次性投入的项目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4.79   万元,比2015年增加 46.76万元,增长 30.0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开福区农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9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9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21.7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74 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18 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6万元,减少了0.27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 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 万元,增加了1.8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由于车辆年限已久增加了维修费用。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46万元,下降 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8  万元,占 82.8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74   万元,占 17.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8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防汛、森林防火、动物防疫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  6  辆,车改后保有量为 2 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  3.74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  50  批次、 420   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绩效评价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基本依据,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执行适应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强化项目支出的审批和监管。绩效评价贯穿于项目支出运行的全过程,根据项目支出类型和特点不同,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合理配置和优化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1、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并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2、本部门(单位)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32016年我局大力推进造绿复绿建设和环城绿带建设;积极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农产品、水产品安全检测;引导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试点省内重金属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出色完成,“三防”工作形式平稳,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成了全区动防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趸船整治及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有序推进。

42016年我局接受了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的农林水切块资金的绩效评价,抽中的项目是森林防火资金和涝湖垸前河大堤整治工程,两个项目最后分别评定出的结果是良和优。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农林水利局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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