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林业工作站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林业工作站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9-10-30稿件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目  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林业工作站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林业工作站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区、镇制定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配合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各级政府处理林权纠纷、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配合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协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协助区农林水利局及政府做好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资源林政、营林森保、财务科、办公室。本部门编制数7人,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站单位本级,本单位无下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47.25万,支出总计225.51万。与2017年相比,总收入比2017年增加43.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总支出比2017年增加23.7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9万元,占96%;项目支出8.72万元,占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7.25万元,支出总计225.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总收入比2017年增加43.7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总支出比2017年增加23.7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25.5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2017年相比,增加23.7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总支出225.51万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181.77万元,占80.6%;社会保障及就业(类)支出12.04万元,占5.34%;住房保障(类)支出15.29万元,占6.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1万元,占7.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数部分用于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费用预算数归类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费用预算数归类于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中。

4、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5.23万元,支出决算为6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数部分用于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5、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缩减办公经费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略小于年初预算数,略有结余。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数部分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等;公用经费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76.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也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油耗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维修费用增加,油耗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8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无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动资金使用与林业业务工作需求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林业工作的全过程,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对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51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33万元,降低67.6%。主要原因是:2018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种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任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