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算说明

2016年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10-27稿件来源: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2、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3、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及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村级防疫员的管理和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执行兽医的监督、指导及考核;

5、负责对动物卫生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负责全区的动物防疫指导工作;

7、负责规范全区宠物医院、诊所的经营行为。

(二)部门设置:

本部门是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二级机构,20164月根据《开编委发》【20164号文件成立。

 ()人员情况:

部门编制数 6 人,在职人数 6 人,其中:在岗人数 32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16 人;离退休人数 0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防控工作部署

    为扎实推进防疫工作,针对春秋季的动物防疫严峻形势,区政府、区防指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区情研究部署,使动物防疫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基础免疫情况

    2016年全年共组织各类动物防疫疫苗157.29万毫升(头、羽份),其中生猪口蹄疫苗17万毫升,牛羊口蹄疫苗0.55万毫升,禽流感疫苗13万毫升,蓝耳病疫苗15万头份,

猪瘟疫苗16.2万头份,鸡F4疫苗95万羽份,狂犬病疫苗0.44万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1万头份。

3、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全区范围内有饲料生产企业1家,兽药饲料经营门店14家,其中兽药经营门店10个,今年已经全部完成GSP  认证。今年以来,去农业林业水利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联合组织了2次全面大清查,没有发现经营违禁药品情况,同时对辖区发放溯源登记本,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定期进行“瘦肉精”抽样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区7个街道113个村(社区)次330户,存栏生猪19992头,抽检瘦肉精1018批次,结果全部为阴性。

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2016年我区工作重心从基础免疫为主,转变到扎实做好基础免疫,重点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检测、防控、狠抓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共卫生安全。7月我区全面实施电子出证;加强对四方坪家禽批发市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把关市场凭证准入制度、坚决执行定期消毒、休市等防控措施,确保无重大疫情发生;在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中,我区加强宣传,落实行为,动监所与市所联合食药监、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的专项行为,特别对宰杀病死生猪及群众举报污染环境、水源的窝点实施重点打击,一共组织行动3次;为规范我区宠物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严厉打击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宠物、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宠物、随意丢弃宠物尸体等违法行为,我区动监所对辖区10家宠物经营场所、14家宠物诊疗场所登记造册,发放消毒物品、宣传资料,告知宠物经营者、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法律责任,依法对各场所的防疫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把芙蓉路宠物市场作为重点监管所,与市场方随时保持信息互通,严格落实好市场方的相关监管责任;我区动监所在“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内宠物医院的监管,严格规范宠物医院、诊所的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的原登记备案的5家宠物医院、5家宠物诊所进行上门摸底、监督检查、证件年审等,对宠物疫苗妙一点的审批严格把关、对新办证的宠物诊疗机构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两次专项整治期间,我所共出动执行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4份,共查处了无证经营宠物医院4家,立案4件,已办结3份。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长政法【20144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病死动物处理规定及信息网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统筹规划,保险联动,财政补助”的原则,整体推进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区已于亮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外包合同,实施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服务外包。10月份以来已有亮青环保公司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7头。

 6、强化培训是基础

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尤其是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完善,给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所今年开展了两次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及区司法局、法制办培训,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

三、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8.3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为322.03万元,占总收入的98.07%;其他收入6.33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93%,由于本单位于20164月成立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关于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22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3.94 万元(人员支出133.83元,机关运行经费100.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0 %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15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于20164月成立。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0.11   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0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0.15  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但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5   万元,占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无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 0 辆,车改后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  2  批次、 18   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工作并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2、本部门(单位)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动监所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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