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征收房屋的拆除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组成,没有二级机构,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科、征收科、财务科、信访科。(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0人,在职人数10人,其中:在岗人数1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人数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88万元,上升2.97%。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88万元,上升2.97%。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6万元,占83.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18.64万元,占4.52%;住房保障支出20.64万元,占5.0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7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业务工作和征收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29.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上升0.07%。主要是工会经费略微增加了。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精神,本单位未涉及到公务接待任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宣传贯彻《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等相关征收政策以及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领域新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等相关内容解读;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关于征收工作人员执证上岗的有关规定,提升我区征收队伍业务素质,高效有序推进我区征收项目,计划在年内组织全区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上岗业务培训,费用开支严格按政策标准执行,预算如下:场地租赁费8000元,资料印制:50元/人,授课老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用餐:1000元,其他费用:100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2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