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征地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及说明

长沙市开福区征地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及说明

撰写时间:2019-10-29稿件来源:征地办

2018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二部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表

第三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全区103号令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保障住房建设除外)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负责牵头编制农村征拆项目年度计划;

3、负责103号令“两保”用地指标申报、被征地农民安置对象及纳入人员名单的审核;

4、负责指导全区60号令“两安”用地指标的清算;

5、牵头组织农民安置房的分配等。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0个二级机构组成。其中:

1.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机要保密、议案提案办理;负责宣传工作、信息工作、信访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财务管理科:负责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经费和概结算调整费的结算、拨付以及统筹管理;承担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拆迁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全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年度计划;协助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拟订征地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做好备案工作;协助组织拆迁动员会,参与项目征地实施过程并协助政策把关,推进项目进度;协助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被拆房屋合法性的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管理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安置审核科: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的分配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保障住房安置指标、社保用地指标的申报和落实;负责被征地农民安置对象、延期过渡费的报批,以及市级货币补贴、半边户资格确认的呈报工作;负责各村原“两安”用地的清理、核算工作;负责安置分房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人员编制:征地办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班子成员3名。目前共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在编人员6名,聘用人员12名,借用人员1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本部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更名为长沙市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地址从开福区区治大院变更为开福区东二环三段279号洪山管理局附楼二、三楼。



第二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额409.58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总额359.51万元增加50.07万元,增加13.93 %;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拆迁项目量增加,部门运行经费合理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409.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 2018年度决算支出合计404.4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总额352.01万元增加52.42万元,增加14.89%。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拆迁项目量增加,部门运行经费合理增加。

基本支出285.65万元,占70.63%;项目支出118.79万元,占29.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409.5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比2017年度增加50.07万元,增加13.9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拆迁项目量增加,部门运行经费合理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合计404.43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52.42万元,增加14.89%。其中:行政运行248.8万,占总支出的61.5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6万,占总支出的5.09%;事业单位离退休1.94万,占总支出的0.4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19万.占总支出的24.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8.33万,占总支出的2.06%;事业单位医疗11.39万,占总支出的2.82%;;住房公积金15.18万,占总支出的3.75%)。本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先进单位奖,拆迁安置工作先进个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奖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0万,决算100万,增加鹅秀变电站等12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09.58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59.51万元增加50.07万元,增加13.93%;2018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04.4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52.01万元增加52.42万元,增加14.89%。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23万元,2018年度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的差别较大主要是增加2017年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先进单位奖,拆迁安置工作先进个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奖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0万,决算100万,增加鹅秀变电站等12个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

年初预算为19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拆迁项目量增加,部门运行经费合理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04.43万元,比2017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52.01万元增加52.42万元,增加14.89 %。主要原因: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拆迁项目量增加,部门运行经费合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行政运行248.8万,占总支出的61.5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6万,占总支出的5.09%;事业单位离退休1.94万,占总支出的0.4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19万.占总支出的24.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8.33万,占总支出的2.06%;事业单位医疗11.39万,占总支出的2.82%;;住房公积金15.18万,占总支出的3.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项)。

年初预算为46.21万元,预算调整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列入工资福利支出,而决算单独填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列入至归口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事业单位医疗 (项)。

年初预算为1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2%。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为191.06万元,预算调整为19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和临聘人员的人员经费有所调增。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该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拆迁工作经费100万元的纳入。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28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4.08%,机关运行经费16.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43.6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64.06%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较2017年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较2017年减少2.36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5万元。主要用于区重点办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各项专项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8年,开福区发改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0批次、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收支数均为零,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开展,进一步推进了本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项目申报有目标”、“项目执行有跟踪”、“项目结束有评估”、“项目反馈有整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16.77万元,比2017年减少 1.06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运行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开福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2万元,用于召开党日活动会议,人数21人,内容为党日活动相关知识学习;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长沙市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长沙市财政局本级、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长沙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长沙市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乡镇财政管理、会计管理及会计证职称考试、非税收入银行手续费、非税财政票据工本及基本建设报建、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统发工资及国库支付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系统开发及维护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公开绩效考核报告.doc
2018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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