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决算

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决算

撰写时间:2018-10-19稿件来源:区住房保障局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编制全区基本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及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 

  5、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6、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储备和调配等工作;协调服务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 

  7、负责基本住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审核、核准、录入等工作。 

  8、负责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基本住房保障对象档案资料的接收、管理和利用工作。 

  10、负责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 

  11、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实施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13、负责对全区安居工程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全面分析掌握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 

  14、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住房保障业务指导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二级机构。

  人员情况:

  本部门编制数23人,在职人数23人,其中:在岗人数2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人;离退休人数20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2人。

  

第二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7.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6年减少1236.66万元,减少56.6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本年支出合计967.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55.12%。其中:基本支出849.83万元(人员支出79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4.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84%;项目支出117.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16 %。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89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二、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为947.85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24.16万元,占比34.20%;组织事务2万元,占比0.2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52万元,占比9.2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2.91万元,占比15.08%;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1.26万元,占比41.28%。

  三、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为967.49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43.80万元,占比35.54%;组织事务2万元,占比0.2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52万元,占比9.0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2.91万元,占比14.7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1.26万元,占比40.44%。

  四、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7.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6年减少1236.66万元,减少56.6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7.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55.12%。其中:基本支出849.83万元(人员支出79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4.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84%;项目支出117.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16 %。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89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五、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7.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188万元,减少55.12%。其中:基本支出849.83万元(人员支出79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4.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84%;项目支出117.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16 %。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89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967.49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43.80万元,占比35.54%;组织事务2万元,占比0.2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52万元,占比9.0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2.91万元,占比14.7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91.26万元,占比40.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决算支出数较年初财政预算数减少264.89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转由社保统一管理,不再在本单位开支。

  六、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84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5.36万元,占比93.59%;公用经费54.47万元,占比6.41%。

  七、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85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6.2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4万元,下降32.44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7.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2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85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6.2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减少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结余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结余3.4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3.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6.85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6.2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4万元,下降32.44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7.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2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1万元,占4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5万元,占5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单位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住房保障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车改前保有量为5辆,车改后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42批次、857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7万元,比2016年增加11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单位正在积极筹备绩效考核工作,并就工作安排召开班子会议进行重点研究,并进行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工作,对单位开支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检查,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实现了专款专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效果。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参与绩效管理的职责和具体要求,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推进了本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项目申报有目标”、“项目执行有跟踪”、“项目结束有评估”、“项目评估有反馈”、“项目反馈有整改”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跟踪评价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117.66万元;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5个,涉及预算金额102.66万元,平均得分95.95分,绩效评级全部为“优”。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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