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道路运输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0 个二级机构组成。
(三)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31 人,在职人数 31 人,其中:在岗人数 31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10 人;离退休人数 8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8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着力在“两个专项整治”上下功夫,求实益。
2、着力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求实绩。
3、着力在“两个责任”上下功夫,求实效。
4、着力在营造“文化氛围”上下功夫,求实力。
5、着力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求实质。
三、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55.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152.52万元,增长5.86%。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项目经费。
(二)关于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16.04万元,比2015年增加127.89万元,增长5.14 %。其中:基本支出504.45万元(人员支出 444.75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28%;项目支出2111.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72%。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共项目经费。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万元,比2015年减少 26.19 万元,减少30.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三公经费、办公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19.87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56万元,下降6.8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56万元,下降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87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0台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8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区交通运输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8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8辆,车改后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0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0批次、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就日常工作需求按规定进行经费开支,并严格自查经费开支的合理性,未通过其他单位进行绩效评价。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