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8-10-17稿件来源:开福区城乡建设局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审查;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1个事业单位组成。纳入决算的只有本站。

本部门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4人,其中:在岗人数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总额46.07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总额32.25万元增加13.82万元,增长42.86%2017年决算支出总额43.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32.84万元增加11.04万元,增长33.62%

二、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收入总额46.0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比100%,比2016年增加13.82万元,增长42.86%。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

三、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8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04万元,增长33.62%。其中:基本支出43.89万元(人员支出 37.07 元,机关运行经费6.8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项目支出 0万元。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整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6.07万元,比2016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2.25万元增加13.82万元,增长42.86%2017年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3.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政拨款支出总额32.84万元增加11.04万元,增长33.62%

五、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3.89万元,比2016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2.84万元增加11.04万元,增长3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3.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3.89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68.36万元减少24.47万元,减少35.80%。具体减少额按项级科目分别说明如下:

1)决算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12万元,因为2017年退休干部退休待遇改由社保发放。

2)决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5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而产生的微小差异。

3)决算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33.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12万元。主要是将住房公积金和行政运行经费调整至此科目,其次我站部分人员经费财政拨款至主管单位建设局账户,由建设局管理支付,因此导致我站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少35.8%

六、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4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4.46%,公用经费6.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54%

七、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32万元,增长47.19 %,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47.1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支出增加。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5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47.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质安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改前保有量为1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 1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0批次、16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质安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万元,比2016年增加 0.68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质安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站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43.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站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长沙市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长沙市财政局本级、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长沙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长沙市财政局开展财政综合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乡镇财政管理、会计管理及会计证职称考试、非税收入银行手续费、非税财政票据工本及基本建设报建、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统发工资及国库支付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系统开发及维护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质安站)2017年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xlsx
2017年长沙市开福区质安站决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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