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质安站)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质安站)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04-12稿件来源:开福区城乡建设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一)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事业单位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5  人,在职人数 3 人,其中:在岗人数 3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 1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 人。

(三)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审查;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一个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只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只有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6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4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35.52万元,增长10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68.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质安站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万元,降低1.19 %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3.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一样。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质安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部门预算公开表-质安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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