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区建安企业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建安企业的资质申报、资质升级、增项等初步审查;负责建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及延期换证初步审查;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办理区内非拆迁拆除工程备案;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活动;负责区管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对区属建安企业和区监建筑工地计划生育进行管理;协助做好建安行业“清欠”等其他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决算有关部分)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抓好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3、按要求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事业单位构成。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5 人,在职人数 3 人,其中:在岗人数 3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人;离退休人数 1人,其中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 1 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决算情况
1、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 307,117元,支出总计 314,327.57元,其中,基本支出 314,327.57 元(人员支出 194,129.12 元,机关运行经费 120,198.45 元),项目支出 0 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28,789.57 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18,354 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10,435.57 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