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开福区城乡建设局预算编制说明

撰写时间:2016-02-01稿件来源:开福区城乡建设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区城乡建设事业;对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责任;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具体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管理区建筑市场;规范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承担村建设管理的责任;推进区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进行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区)县城乡建设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县城乡建设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及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抓好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监管到位,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投诉率为0

2搭建好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与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及租赁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3承担全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具体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及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及业务、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氛围。

4、完成市处遗办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做好与市处遗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

5、严格按照市住建委公布的购房补贴目录及经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进行资格初审认定属于财政补贴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对象进行补贴发放工作。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4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开福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开福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招投标办公室 房产管理中心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34   人,在职人数 30 人,其中:在岗人数 30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17  人;离退休人数 8 人,其中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 8 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  4,961,257  元,其中人员支出  4,379,257  元,机关运行经费 582,000   元。

2、部门专项支出。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部门专项支出 1,440,000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300,000 元,招标及物业管理工作经费300,000元,房地产市场管理经费 330,000 元,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经费 300,000 元,绿色建筑住房补贴项目工作经费 200,000 元,协保人员补贴 10000 元。

3、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124,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60,000  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64,000  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元。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是由于人员减少及标准降低。

城乡建设局2016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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