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决算

2019年度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决算

撰写时间:2020-09-21稿件来源: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落实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决定和部署;

3、牵头起草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办法;

4、负责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设施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

5、制定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7、负责全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维护作业,果壳箱、公交站台、过街通道、各类立杆设施、绿化带等公益设施的清洗保洁;

8、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9、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公共垃圾站和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和管理;

11、负责环境卫生方面的数字化城管案卷的处置与协调;

12、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中心本级及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及各种票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区环卫中心机构设置为“三办”(办公室、收运办、渣土管理办),“四科”(督查科、财务科、基建设备科、安技科),一平台(智慧指挥平台),“一队”(机械作业车队),“十一所”(望麓园环卫所、湘雅路环卫所、东风路环卫所、四方坪环卫所、芙蓉北路环卫所、洪山环卫所、青竹湖环卫所、秀峰环卫所、沙坪环卫所、捞刀河环卫所、浏阳河环卫所)。

2、人员情况。正式职工517人,其中:中心班子成员5人,退休366人,在职职工146人。和上年相比减少7人。

中心临聘人员15人,和上年相比增加0人。

一线合同制工人2060人,其中:管理员268人,驾驶员419人,渣土管理员36人,清扫员1337人。和上年相比减少147人,因工作繁重,待遇不高,导致招工难。

正式职工与合同制工人合计为2592人。

(三)决算单位构成。区环卫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环卫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共收入26512.25万元,2018年度增加3194.13万元 增加13.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一批作业车辆和整体移动式垃圾箱,所以费用相应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62.29万元,比2018年3102.42万元,增加13.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一批作业车辆和整体移动式垃圾箱,所以费用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共收入合计265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12.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96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本年拨入15724.60万元,58.32%;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11237.68万元,占41.68;上缴上级支出0,占0%;经营支出0,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512.25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3194.13万元,新增比例13.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一批作业车辆和整体移动式垃圾箱,所以费用相应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62.29万元,比2018年3102.42万元,增加13.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一批作业车辆和整体移动式垃圾箱,所以费用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6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8年度增加3102.42万元,增加13.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采购一批作业车辆和整体移动式垃圾箱,所以费用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6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96万元,占8.16%;城乡社区支出24489.16万元,占90.83%;住房保障支出272.16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31.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96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其中: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16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88万元,完成年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约等于年初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情况表较好,年末结余194.61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08万元,完成年年初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为单位收到的未列入年初预算区其他资金。

3、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65万元,完成年初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为单位收到的未列入年初预算区其他资金。

4、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0万元,完成年初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为单位收到的未列入年初预算区其他资金。

5、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数为20192.36万元,支出决算数238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建设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不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数为275.65万元,支出决算数272.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73%,决算数约等于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情况比较好,年末结余3.4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2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2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87.4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87.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减3.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厉行节约的思想,严格控制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9万元,占87.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9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5〕4号﹚的精神以及相关要求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2019年预算专项支出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在自评过程中,评价人员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从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2019年全部项目资金进行自我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福区环卫中心维护面积930万平方米主要负责全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道路洒水冲洗、果皮箱清掏、果皮箱维护、路名牌保洁、公交站地面保洁、垃圾站清运保洁、公厕清掏保洁、环卫作息用房运行、渣土遗撒清理等工作。涵盖望麓园环卫所、湘雅路环卫所、东风路环卫所、四方坪环卫所、芙蓉北路环卫所、洪山环卫所、青竹湖环卫所、秀峰环卫所、沙坪环卫所、捞刀河环卫所、浏阳河环卫所等二级机构辖区管理范围。环卫财政支出绩效考核项目主要维护项目支出包括餐厨垃圾清运维护经费、站厕除臭设备运维及药剂、交通隔离设施清洁、垃圾运经费、环卫智能平台运维二期、低值易耗品。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年度预期目标

着力优化人员、设备配置,逐步完善道路保洁“网格化”机制;强化检查考核,实施专项卫生集中整治、加强重点部位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开福区业务竞赛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狠抓渣土管理;建设一批环卫设施、新增一批环卫设备;根据市文明创建和构建新型环卫基础设施整体规划的工作要求对全局系统内239台生产用车辆和在全区范围内清运生活垃圾及护栏清洗的112台外包车辆统一安装GPS系统,实现了对垃圾车辆实时动态监控的全覆盖。严格执行预算安排,确保专项资金专项支出,切实做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性质及范围

本项目为我单位基础工作,也是经常性工作。环卫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市民良好生活环境及城市市容市貌的重要基础,具有重要的可持续发展作用。项目范围为开福区辖区内环卫维护资金支出。

3、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单位资金总投入为26962.29万元,其中:市级拨款5949.80万元,区级拨款21012.49万元,所有资金均用于环卫维护支出。使用26962.29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00%,防止挤占挪用及截留专项资金的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分配范围、申报和使用程序、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相关科室责任到位,使监管落到实处,多环节审核牵制,确保了资金流出的合理性。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8.9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会计制度改革,核算口径变更,总经费支出数额未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2.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5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纳入长沙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9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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