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本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区人民政府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部署决定;2、牵头起草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章;负责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设施规划,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3、制定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4、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数字化城管案卷的处置与协调;5、负责全区二环线以南及洪山区域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以及公共站厕、果皮箱、公交站台、过街通道、各类立杆设施、绿化带等公益设施的清洗保洁;6、负责全区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的监管工作;7、负责全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运输和安全管理;8、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年度经费预算,管理局本级及下属部门的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及各种票据;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二环外收归环卫自主维护、实现内外城区“三同”;
2、建设“智慧环卫”平台二期工程;
3、新建6座公共站厕,对10座老旧垃圾站进行提质改造;
4、强化渣土管理,优化空气质量;
5、开展中小单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
三、部门及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个行政单位及 13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望麓园环卫所、湘雅路环卫所 、 芙蓉北路环卫所 、四方坪环卫所、洪山环卫所 、东风路环卫所、沙坪环卫所 、 秀峰环卫所、青竹湖环卫所、机械作业车队、渣土办、垃圾运输一项目部及 垃圾运输二项目部。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196 人,在职人数 188 人,其中:在岗人数 162 人;内退人员 26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10 人;离退休人数 352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352人。
四、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 3348.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3059.19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89.58 万元。)项目支出14,099.0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67.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 57.60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9.6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元。
五、本部门需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