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撰写时间:2019-10-28稿件来源:区环保局

 目录

第一部分开福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开福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⑴、负责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污染防治总体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全区主体功能区划、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行动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参与全区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的制订及生产力布局、技术引进等工作的综合决策;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⑵、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⑶、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⑷、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订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落实区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并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⑸、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补偿、污染损害赔偿、污染物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⑹、负责等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⑺、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放射性物品、固体废物以及有毒化学品等方面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湘江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查、“三同时”审批及竣工验收;负责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接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来访及环境污染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有管辖权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各类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等情况的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⑻、负责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区建设和生态村建设,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监督全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环境保护资质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平台,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工作。

⑾、配合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全区核设施、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全区核污染、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⑿、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⒀、承办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负责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开福区环保局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2个二级机构,行政单位:长沙市开福区环境保护局;二级机构包括: 开福区环境监察大队、开福区环境监测站。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0人,在职人数36人,其中:在岗人数25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1人;离退休人数15人,其中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开福区环保局本级。(注:2个二级机构没有单独核算,都纳入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开福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369.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380.55万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1487.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76万元。

2018年度收入比2017年度增加1096.97万元,增长86.22%2018年度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319.74万元,增长27.39%。增加的原因为人员支出增加、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2018年预算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1.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68.79万元),公共项目支出572万元。2018年预算按功能科目名称:行政运行567.0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71 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5.33万元、住房公积金41.31万元。

2018年决算收入2369.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20.2万元、一般行政事务26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4.8万元、大气133万元、水体729.5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36.16万元、 环境监测与信息1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4.5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30万元、住房公积金40.54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年初预算1262.40万元,年末决算2369.26万元,基本在预算控制范围内,行政运行预算567.05万元,决算720.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运行经费及预算调整;一般行政事务预算572万元,决算260万元,其他基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9.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263.66万元,占总收入的95.54%;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总收入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万元,占总收入的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0万元,占总收入的0.86%;住房保障支出40.54万元,占总收入的1.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06%;项目支出683.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94%。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390.41万元,占总支出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占总支出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万元,占总支出1.37%;住房保障支出4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69.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0.55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87.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76万元。结余资金为按合同比例支付的合同款及上级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87.04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319.74万元,增长27.3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06%;项目支出683.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94%。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390.41万元,占总支出9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万元,占总支出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万元,占总支出1.37%;住房保障支出4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64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0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公用经费支出4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4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7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减少2.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06万元;公务接待减少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33万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4万元,占9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7.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所以收入数和支出数均为0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局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保用效益,推动了预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开福区环境保护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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