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经信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长沙市开福区经信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撰写时间:2017-10-25稿件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工业行业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相关领域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建议;负责归口管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配套合作等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0个二级机构组成。

(二)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9人,在职人数16人,其中:在岗人数1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人;离退休人数1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11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负责全区信息化发展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指导、协调、服务各种规模的工业企业。

    3、依法组织实施行业准入管理;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参与全区经济秩序的整治及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

    5、负责区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区工业发展资金以及财政拨付的用于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安排管理。

6、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负责企业产品质量升级和质量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7、协调全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等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三、经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经信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16.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1374.58万元,增长311.2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6%,增加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专项补贴资金占42%,创新创业专项工作资金占40%,企业奖励资金占12%

(二)关于经信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10.34万元,比2015年增加1385.66万元,增长326.28 %。其中:基本支出 314.84万元(人员支出 286.31元,机关运行经费28.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39%;项目支出149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61%。本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6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8.1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6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经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3万元,比2015年增加 0.08万元,增长0.28%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经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42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4.66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14.51%,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33.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上升8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工作,增加接待工作餐,原则上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6万元,占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2万元,占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9万元。其中: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专项工作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6年,经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2辆,车改后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    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2批次、35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2016年 ,我局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保障效益,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又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2、本部门(单位)对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的各项工作:按规定认真执行,该填制及时填制,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经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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