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2-06-13稿件来源: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引导、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研究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审核上报市、省或国家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负责申报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全区政府投资计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5.负责国家、省、市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服务;负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协调、调度、考核、监督管理以及协调解决重大具体问题提供支持服务;负责拟定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为区政府下达重点工程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跟进了解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进度、建设工期、招标投标、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市对区重大项目考核评价。

6.依法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依法审批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评标办法,审核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7.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牵头制订并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8.组织研究全区的能源战略和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审核上报限额以上能源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能源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能源执法工作承担有关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价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区价格工作和区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审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举报和投诉工作的办理;负责涉案物和涉税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和价格争议的仲裁、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测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两型社会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各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实施两型社会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重大项目以及两型示范项目;协调组织两型社会系列创建和宣传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 部门设置。本部门设6个职能科室及1个二级机构。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投资管理科、体制改革科、价格管理科、能源管理科;1个二级机构为:开福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 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2人,在职人数24人,其中:在岗人数2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人;离退休人数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7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3.4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19万元,下降1.8%。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7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19万元,下降1.8%。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7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3.46万元,占84.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5万元,占8.42%;卫生健康支出45.16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占3.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6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12.9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91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经费6.90万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3.84万元,节能专项经费135.00万元,垃圾分类工作经费10.00万元,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经费34.52万元,能源管理工作经费38.36万元,区重点办工作经费56.77万元,投资管理工作经费13.81万元,物价工作经费6.90万元,遗留办工作经费92.06万元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73.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78万元,上升6.99%。主要是单位新增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源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的审批和管理更加严格,使得其发生变化的空间相对较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8万元,拟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议、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议、项目评审工作会议、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等会议,人数258人,内容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重大项目工作推进、项目评审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价格监测工作等;培训费预算0.6万元,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业务培训、油气管道保护及重点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纾困政策解读培训会等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业务培训、油气管道保护及重点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纾困政策解读培训会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如前所述。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0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7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5万元,项目支出512.91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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