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福区发改局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我局主要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和政策衔接,指导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统筹协调地区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等宏观职能。负责节能降耗、项目立项(备案)、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重点项目、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物价、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等工作。
2.我局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投资管理科、体制改革科、价格管理科5个职能科室,设有能源办公室、重点办、价格认证中心3个二级机构。
3.我局属行政单位,其中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设置: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及 3 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 能源办公室 、 重点办、 及 价格认证中心 。 纳入开福区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
(三)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 20 人,在职人数 20 人,其中:在岗人数 20 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 0 人;离退休人数 5 人,其中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5 人。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2、科学编制经济发展计划。3、加强经济形势研判。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第一手资料。4、牵头做好经济发展奖励工作。5、汇编全区经济发展奖励文件。6、现代服务业工作快速推进。7、市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完成。8、两型节能工作水平持续提升。9、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0、扎实推进重大项目稽查。1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12、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13、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开福区发改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发改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4.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比2015年增加 66.18万元,增长 5.3%。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增加,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上级资金争取到位数进一步增加。
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各项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二)关于开福区发改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259.45万元,比2015年减少32.18万元,减少2.5%。其中:基本支出 340.91万元(人员支出 303.8 元,机关运行经费 37.11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27 %;项目支出918.54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73 %。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53 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与2016年决算的差别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共项目的预算在年初没有分配到具体单位,体现在预算追加中。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福区发改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7.11 万元,比2015年增加 7.7 万元,增长 26.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增加,追加了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开福区发改局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1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75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10.4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1 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 5.31 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 0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4.84 万元,下降 31.74%,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下降 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4.17 万元,下降 43.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0.67万元,下降 11.6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5.31 万元,占 5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1 万元,占 4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3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31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重大项目推进、项目稽查、各项专项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福区发改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车改前保有量为3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1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共3个单位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25批次、650 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开展。本部门2016年度“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委托友谊会计咨询事务所进行专业绩效评价,通过资料和现场审核,评价结果为良好。
五、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