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负责上述所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负责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工作,参与相关验收评审。
(八)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九)负责全区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十)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财政独立核算单位,预决算单独公开)。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项目管理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科、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管理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
本部门编制数12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本级,二级机构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为财政独立核算单位,预决算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决算表
“三公”经费支出为零,因单位在机构改革时刚成立,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零,无上年对比数据。
第三部分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4273.21万元,总支出4273.21万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和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统一决策部署,本部门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没有上年可比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73.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本部门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没有上年可比数。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7万元,占3.37%;项目支出4117.68万元,占96.36%;结余11.55万元,占0.2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部门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无上年数据对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73.21万元、支出总计4273.21万元。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和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统一决策部署,本部门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没有上年可比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和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统一决策部署,本部门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没有上年可比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为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行政单位,上年未安排预算数,均为预算调整数。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调整数为4273.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61.6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调整数为9.44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调整数为135.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1.62%,决算数小于预算调整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有所调减。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调整数为252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调整数为159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68万元,
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调整数为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8.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部门是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可比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部门是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可比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部门是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行政单位,没有上年可比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自评覆盖率达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工作发展。区城市人居环境局自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改善提升宜居环境为己任,扎实干好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强盛、精美、幸福、厚德的新开福贡献力量!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自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上年未安排预算数,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万元,均为人员原所在相关单位调剂指标拨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0.12 万元,用于业务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制建设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