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预算

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部门预算

撰写时间:2020-02-21稿件来源: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目    

第一部分 2020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负责上述所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负责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6、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工作,参与相关验收评审。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9、负责全区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财政独立核算单位,预决算单独公开)。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项目管理科、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管理科、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管理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科。本部门编制数12人,在职人数10人,其中:在岗人数1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7人。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和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的统一决策部署,于2019年3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二级机构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独立核算、预决算单独公开)。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本部门收入预算111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6.68万元,上级补助拨款400万元(我局系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1116.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4.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行政运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00元(其中财政拨款300万元,上级拨款400万元)住房公积金22.15万元(我局系2019年3月成立,无上年数据对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16.6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4.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6.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300万元为危房改造工作经费;80万元工作经费包含: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法律咨询等事务;其他费用75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科室在履行有机更新、城市体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职能时的相关管理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本部门(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6万元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是本部门2019年3月份成立,2019年无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是本部门2019年3月份成立,2019年无年初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31日,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68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人居局预算表格6.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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