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2年预算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2年预算公开

撰写时间:2022-06-13稿件来源: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城市人居环境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城市人居环境有关工作。

3、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和参与相关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查,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规划的审查。负责上述所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立项、安置补贴审核发放、资金结算、资产归集工作,负责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编制、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6、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微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全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和补助工作,参与相关验收评审。

8、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9、负责全区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统筹管理、监督和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分配划拨、资金结算、资产归集、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人居环境项目利用国家政策性资金的审核工作。

10、负责指导、检查全区范围内历史街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微改造、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二级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本部门编制数12人,在职人数26人,其中:在编人数10人;政府雇员1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5人(其中区聘9人,局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指挥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1.4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4.82万元,上升31.9%。主要是新增了专技人员的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人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81.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4.82万元,上升31.9%。主要是新增了专技人员的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人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1.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万元,占2.95%;卫生健康支出20.58万元,占3.02%;城乡社区支出618.07万元,占90.7%;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占3.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7.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3.9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专技人员工资;采购办公设备;人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33.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9.51%。主要是在职人员的调离,减少了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也相对减少(公积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无因公出国(境)近几年均未支出“三公”经费,所以并未安排相关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52万元,项目支出203.93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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