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8-11-01稿件来源:区城市管理局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目标管理,报区政府审定;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通知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城管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督促,调处城管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促进全区城管工作科学发展;定期对各街道、镇、局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文明城区、文明卫生单位、村(镇)、社区及除四害等活动,协助抓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科学研究,制定全区城管系统的改革措施,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加快城市管理现代化进程;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拆违控违专项整治工作:

2、“门前三包”执法工作:

3、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4、全面加强数字城管采集问题的督查、督办;

5、加强对城管协管员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6、加强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督查、指导;

7、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推进我区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督促指导街道、村(社区)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9、扎实推进卫生创建及全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10、全力协调中央环保督察。

11、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及1个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开福区城市管理监管指挥中心。纳入开福区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开福区城市管理监管指挥中心

本部门编制数20人,在职人数18人,其中:在岗人数18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648人;离退休人数1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0.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635.2万元,减少53.3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方式变更,涉及街道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资金不再经过我局。本年支出合计1151.3万元,比2016年减少1689.67万元,减少59.47%。本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方式变更,涉及街道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资金不再经过我局。

二、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0.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63万元(人员支出40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14 %;项目支出700.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60.85%

四、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30.65万元,比2016年减少1635.2万元,53.34%。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方式变更,涉及街道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资金不再经过我局。

五、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1.3万元,比2016年减少1689.67万元,减少59.48%。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方式变更,涉及街道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资金不再经过我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63万元(人员支出408.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14 %;项目支出700.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决算支出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91.1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减少884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7.3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2.7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包括全部专项,而决算中只有部门专项。

六、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450.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1%;机关运行经费4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减少95.68万元,减少69.5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七、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3.2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02万元,下降69.65%,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万元,下降65.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万元,下降8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万元,占9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检查、核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改前保有量为3辆,车改后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3批次、39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5万元,比2016年减少95.68万元,减少69.5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本单位就日常工作需求按规定进行经费开支,并严格自查经费开支的合理性,未通过其他单位进行绩效评价。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长沙市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开福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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