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浏阳河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开福区浏阳河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撰写时间:2020-02-28稿件来源:浏阳河街道

2020年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居住小区的管理工作。

6、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拥军优属、人民防空、防汛。指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8、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9、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0、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1、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12、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13、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内设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财政所、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站及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纪检监察、人大工委、人民武装部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另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无下属二级机构。

2、本部门编制数40人,在职人数48人,其中:在岗人数48人,含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8人,政府雇员1人,大中专生参照事业编制待遇人员3人,军转干部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22人;离退休人数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浏阳河街道办事处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浏阳河街道办事处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浏阳河街道办事处本级人员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和开展各项事务性业务的项目费用。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23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3.01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即背街小巷清扫费128万元)其他收入1040.66万元,上年结转1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1171.71万元,增加38.24%。主要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和其他收入的增加,以及将转移支付到社区的工作经费、惠民资金、非税收入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数423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1171.71万元,增长38.2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务性业务专项工作支出的增加,以及将转移支付到社区的工作经费、惠民资金、非税收入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7.35万元,占95.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6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99.60万元,占3.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481.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241.8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3.45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561.13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即背街小巷清扫费128万元,以及将转移支付到社区的工作经费、惠民资金、非税收入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1、城市管理:爱卫工作经费2万元,城管劳务用工20万元,城管材料采购10万元,维护作业费128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万元,小计162万元。

2、公共安全:雪亮工程5万元。安全生产培训1万元,安全生产宣传3万元,武装工作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2万元,退役军人维稳经费3.5万元,禁毒工作2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万元,普法宣传2万元,食品安全整治行动2万元,依法行政4万元,食品安全宣传及培训1万元,公安经费10万元,退役军人慰问经费8万元,网格化工作经费2万元,打非治违2万元,信访接访工作经费30万元,小计84.5万元。

3、公共服务:下拨社区民政工作经费556.56万元,八一慰问3.2万元,放管服、一网通工作经费2万元,下拨社区卫计服务资金5万元,计生协会3万元,计生奖扶经费2万元,医疗门诊补助1.86万元,计生优质服务1万元,社区选举2万元,殡葬改革1万元,民政工作经费2万元,计生培训、宣传教育3万元,重阳节慰问1.2万元,惠民资金120万元,医疗卫生1万元,献血工作15万元,春节困难慰问配套资金6万元,小计725.82万元。

4、经济发展:楼宇经济2万元,统计工作2万元,打击非法集资传销1万元,财政所建设3万元,协税护税5万元,优化营商环境3万元,小计16万元。

5、其他事物:三大员工资福利支出64.3万元,街道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5.58万元,协税奖48万元,司机安全奖1万元,城管线工作人员高温津贴1.8万元,参照社区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3.08万元,退役军人再就业生活解困资金40万元,治安巡防人员经费77.45万元,协管员工资医社保50万元,事业人员车补17.81万元,借调人员奖金50万元,安全生产信息员津贴7.2万元,小计486.22万元。

6、社会管理:政协工作2万元,年度总结大会10万元,机要保密1万元,档案工作1万元,慰问困难党员1万元,宣传经费10万元,职工食堂伙食费17.91万元,直管党员经费15.68万元,七一表彰4万元,应急管理1万元,文体活动3万元,公共文明指数测评10万元,纪检廉政2万元,人大工作3万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5万元,小计86.5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街道机关(行政单位)以及二级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45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12万元,增长9.9%,主要是将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纳入了预算编制范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下降了90.38%,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车改革后一般公务用车为1台,公务用车运行费明显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会议费预算3.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200人左右,内容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布置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120人左右,内容为经济线统计员业务培训会议。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浏阳河街道办事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0万元。

(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浏阳河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其他用车(维护作业洒水车)1台,电动巡逻车4台。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街道整体支出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88万元,项目支出589.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万元。  

2020年浏阳河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89.1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9.1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开福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开福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开福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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