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长沙市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开福区长沙市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撰写时间:2019-10-29稿件来源:洪山管理局

                                         

                         长沙市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山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山管理局概况

1.主要职能。

长沙洪山管理局前身为成立于1957年的长沙市国营综合农场。1996年为适应发展需要,在其基础上成立长沙市洪山旅游区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5年,洪山旅游区管理局更名为洪山管理局,同时成立洪山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洪山管理局合署办公,领导交叉任职;2013年洪山管理局析置为三个街道办事处。继续保留洪山管理局,继续行使原综合农场农垦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职能、原综合农场体制改革人员管理、集体企业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

2.机构情况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二级机构包括:党政办、建设管理科、财务科、综治科。

3.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洪山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洪山管理局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4.人员情况

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2人,实有退休人数13人,其他人员7人,临聘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山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1730.93万元,较2017年4956.3万元增长了57.7%,上年增长其中11583.63万元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147.3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1.7万元。2018本年支出合计11752.63万元较2017年支出4956.3万元增加57.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0.16万元,教育支出和科学技术支出8400万元(贷款),农林水支出43.47万元 ,其他支出169万元。收入支出较2017年增加 6774.63 万元,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区预算拨款归还了8400万贷款,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的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30.93  万元,其中11583.63万元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98.7%,其他收入147.31万元占总收入1.3%,年初结转结余21.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5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0.16万元占总支出26.7%,教育支出和科学技术支出8400万元(贷款)占总支出71.5%,农林水支出43.47万元占总支出0.36% ,其他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1.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体制拨款收入11583.6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752.51万元,2018年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43.7%,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583.6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752.51万元,2018年较2017年增长了143.7%,主要是增加了区拨归还银行贷款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体制拨款预算支出11583.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8.6%,2018年较2017年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6831.12万元,增加了143.7%。支出变动大主要是归了8400万元贷款以及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体制拨款预算收入11583.63万元,财政体制拨款预算支出1158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0.16万元,占27.1%,教育类支出4400万元,占37.98%,其他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万元,占34.5%,其他农林水支出43.47万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体制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88.7万元,财政体制拨款支出决算数1158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65.4%。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2443.7万元,支出决算数24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45万元,支出决算数696.46万元,完成预算数154.77%

3、教育支出 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4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该功能科目下专项资金预算追加及该功能上年结转资金 。

4、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未对该功能科目下专项资金追加及该功能上年结转资金。

5、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43.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未对该功能科目下专项资金追加及该功能上年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0.64万元,占基本支出8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473.06万元19.4%,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6.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6.69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培训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5%。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 0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万元,下降14%,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街道无公车开支。③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9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部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务管理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2018年洪山管理局财务预算实行财务管理。一是积极组织筹措资金。保障了洪山管理局及其下属公司正常运转,并按时足额支付了洪山管理局各项人员经费、体制改革分流人员经费等。二是做好了债权清收工作。对历史往来欠款,逐户上门核对往来账目,并和律师事务所一道发送对账函、发送催款通知,共收回了往来欠款约700万元,并归还了银行8400万元贷款。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违反八项规定开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并对下属公司、分场财务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四是开展资产清查。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并加强管理及合理利用,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同时按上级国资管理部门要求,对洪山局(包括公司、社区)11辆公务车辆进行了处置,其中报废7辆、拍卖4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5%,主要原因是贷款利息在机关运行里面核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年初会议费预算0万元;2018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万元,年初预算培训费0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2万元占政府采购1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0%、政府采购工程款0万元占政府采购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巡逻车以及洒水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见附件)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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