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301057483805928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124301057483805928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字体大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105748380592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年度)

单位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

单位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卫生监督等。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891号

法定代表人

何斌

开办资金

34.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4

34.9

网上名称

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1、2020年4月14日,因2019年资产负债表年末净资产变更,对开办资金进行了变更,由170.4万元变更为34.9万元。

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人民服务,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卫生健康监督的重要职责。现将2019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注重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服务能力 (一)机构概况 目前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核定14个参公编制,在职参工干部13人(12月退休1人,新进1名军转干部),编外年薪制专业技术人员2人,临聘人员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3人。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8人,中专及专科5人。中共党员10人(其中退休党员2人),班子成员暂时只有2名,书记局长1人,副书记1人,无副局长。设置办公室和3个综合执法科。每个科室牵头2—3条线上工作。实行条块结合,按地域划分综合监督执法。全区共有监管对象1090家,其中公共场所单位325家,二次供水单位86家,医疗机构425家,学校幼儿园207家,放射诊疗单位25家,母婴保健服务机构22家。截至2019年12月20日,我局新(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3本。 (二)人才培养 努力搭建内外结合、综合完善的人才培养平台,着力培养优秀的复合型监督员。组织4批15人次卫生监督员参加省、市、区培训。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管理相对人各类培训,包括“开福区医疗执业卫生监督及法律规范”、“学校卫生监督法律规范及执法工作培训”“传染病防治防治监督及法律知识培训”等培训;均要求街道公共服务办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参与学习,确保基层监督员专业执法水平的提升和发展,为三级监督网络建设夯实基础。 (三)执法终端和协管网络 重视科技化执法,全区配备执法终端28套,全体卫生监督员及卫计办一线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设备。明确了“区—街道—社区”各层面职能,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商事登记现场核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和区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检查前主动联系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和区卫生监督协管相关人员协助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一方面提高了相关人员的卫生监督服务能力水平,另一方面有效弥补了我局人员不足的短板,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围绕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基本工作 (一)医疗执业 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医疗美容、口腔、妇产(母婴保健)、放射等专项持续不断推进。 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行医19起,立案19起,目前结案14起,罚款12.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562元,同时联合街道公共服务办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城乡接合部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整治,发现2家“黑诊所”,取缔2家。2019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我区开展了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3家,发现有违法行为3家,取缔2家、立案1起,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美服务机构(超范围、非医师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33家,发现有违法行为2家,均已立案查处。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案件1起,罚款18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对全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监督。查处非医师行医案件4起,结案3起,罚款74500元,没收非法所得11562元、没收电子诊疗仪2台,108艾绒柱2盒,中药1袋,没收火罐3袋、膏药3叠、酒精12瓶。 我区放射诊疗机构总数29家,(其中4家已经停止营业,目前营业机构25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使用牙片机为患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我局给予了立案处理,罚款人民币2800元。 根据《关于印发尘肺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职业卫生职责和人员均已划转到位,配有相应的卫生执法人员和监督协管员,我区涉及职业卫生机构20家,涉及尘毒的机构20家,我局联合疾控对尘毒机构均已监督检查并抽检。 (二)公共场所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2019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规范指导和服务。结合文明指数测评总体要求,与街道、社区配合抓好迎检工作。 开展2019年“两会”、春节期间卫生计生综合保障工作。共出动车辆21车次,卫生监督员51人次,针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性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连锁快捷酒店、旅游景区的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等58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共责令限期整改15家。 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出动车辆63车次,卫生监督员147人次,对全区已开业的36家游泳场馆(含3家政府购买服务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共责令整改9家,立案处罚5家,共计罚款1.5万元。到位金额1.5万元。 开展2019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对我区现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25家中的18家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卫生监督检查,包括商场3家、住宿9家、游泳场所3家、其他2家,共计责令整改7家。 切实开展开福区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4月至10月,严格按照上级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共出动车辆18车次,卫生监督员46人次,对区内35家生活美容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整改13家,立案处罚7家生活美容机构,违法行为主要是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三)学校卫生 2019年,我局开展了两次监督专项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执法人员610余人次,检查学校73所(其中高等院校1所,职业中专2所,中学17所、小学53所),托幼机构134所(含军队幼儿园4所)。重点检查了开福区辖区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医疗执业及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学校分质供水办证等情况。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中小学校有11家(中学2所、小学9所),今年我局对这11家学校进行了综合监督评价,结果6家评定为优秀,5家评定为合格。现办理学校直饮水卫生许可证9家,组织开展了学校近视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我局联合区疾控对双随机抽中的学校进行教室或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情况进行随机抽检,检查内容为教室或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情况。针对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学校教室或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我局执法人员及时报送于国家系统,并将结果告知于被抽检学校。 结合春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学校结核病防治执法监督宣传工作及结核病筛查的监督、艾滋病防治宣传等工作。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重大活动期间,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派出卫生监督员提前对考点学校开展全面检查,并对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及考点周边的住宿、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卫生开展整治。考试期间,卫生监督员实行全程驻点监督,确保安全。 (四)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工作 共查学校自备水单位10家,学校直饮水单位70家,二次供水单位86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所有生活饮用水单位基本都有卫生管理制度,单位都设专人负责供水卫生管理,定期对供水系统进行了检查维修,有效地防止了因设备破损而污物渗入,污染水质。同时联系开福区疾控中心,随机抽取10家自备水源单位进行水质监督抽检,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常规33项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共有2家单位自备水源不合格。我局已将检测结果通报给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在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工作中,我局对照创建标准,结合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职。对2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二次供水单位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 4600 元。 (五)传染病 今年,我区继续保持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监管不放松,严查严办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借区人大开展医疗卫生现代化强区专题询问和检察院对医疗废物处置下达的检察建议这两个大势,规范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区共对8家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方面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予以立案查处,共计罚款2.75万元。 扎实开展消毒产品和中医机构传染病专项检查。今年,我局对区内35家单位(含30家药店、5家医疗机构)经营使用消毒产品情况进行了检查,共立案3起,罚款0.58万元。 同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监督、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等。积极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前期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采供血机构7家进行综合评价。 (六)稽查工作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和案件办理质量的分析和总结工作,全年实行24小时值班,共办理投诉举报127起,其中医疗投诉61起,公共场所投诉61起,学校卫生0起,生活饮用水5起,查实18起,立案13起,共罚款人民币3.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02元。所有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为有效维护我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有力打击各类行政违法现象,截至2019年12月26日共立案58件,其中简易程序2件,结案2件;一般程序56件,结案44件,罚款金额共计24.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362元、违法物品若干。其中,传染病防治立案8件,结案8件,罚款27500元;医疗卫生立案19件,结案12件,罚款123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562元;计划生育立案2件,结案2件,罚款3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公共场所卫生立案21件,结案16件,罚款41600元;放射卫生立案1件,结案1件,罚款2800元;消毒产品立案3件,结案3件,罚款5800元;饮用水卫生立案2件,结案2件,罚款4600元。 2019年,由于更换信息填报系统,新系统未对接老系统数据,部分档卡缺失正在完善中,现新信息系统中有效被监督单位共计1091家,完成监督上报数1365家,完成监督率100%。其中,公共场所单位285家,监督上报数351家,监督覆盖率100%;医疗卫生单位305家,监督上报数326家,监督覆盖率100%;传染病卫生单位358家,监督上报数394家,监督覆盖率100%;双随机监督单位全年执行166单,监督完成148,监督关闭18家,完结率100%。 三、突出区域亮点,着力解决重点问题 (一)创新监管,提升效能 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及鼓励社会办医政策的相继出台,我局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今年以来,我局保持高压惩治态势不松懈,经统计,我区共取缔了4家非法医疗场所,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9起,罚款共计12.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562万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通过严查严打,有效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特别是有效遏制了医疗美容市场乱象。 (二)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联合惩戒制度 根据国办发【2018】63号和湘政办发【2019】51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坚持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内部法制审查的基础上,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交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进行法制审核,我局聘请了专职律师协助此项工作。 今年,我局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一方面进行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凡是被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一律报送信用长沙信息平台。另一方面进行机构校验与医师考核联合惩戒。医政医管部门将直接运用综合监督执法部门的依据,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27、28条情形的医疗机构,或者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一年内受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两次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一律暂缓校验;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将直接运用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情况,对考核医师直接作出本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结论。第三方面就是执纪惩戒。发现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领导,交纪检部门查处,坚持刀刃向内,对公立医疗机构率先实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填表人: 蒋林君联系电话:13874959701  报送日期:2020年04月24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分享到:
2018cxghj_close.png 关闭 2018cxghj_close.png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