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小: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新时代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摆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摆上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高度,摆上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二、逐步健全公报体系。已创办政府公报的市州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果;未创办政府公报的市州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创刊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政府门户网站创办电子版政府公报,有条件的可创办纸质版公报。各级政府公报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政府公报刊登内容、格式的审核,落实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公报的准确性、规范性,逐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政府公报发布体系。实行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制度。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做好本级政府、政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编号工作,主动将已经审查、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解读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及时送交本级政府公报机构统一公布。
三、不断提升服务效果。各级政府公报全面实行免费赠阅,各级政府公报机构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等情况,合理确定赠阅范围和数量。要加强各公共服务场所政府公报利用管理,做好政府公报的及时上架、查询借阅、合订存档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的利用率。要加强赠阅发行管理,避免和及时处理邮递中出现的迟发、漏发、错发等问题,确保政府公报按时足量发送到位。省、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要设立“政府公报”专栏,第一时间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切实提高政府公报的时效性。
四、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档案馆、图书馆等数字化的资源,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创建政府公报数据库工作。要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要积极探索打通政府公报数据库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及相关官方网络媒体的链接,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要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政府公报工作,要把政府公报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要指定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编发政府公报工作。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自筹或向企业、社会摊派。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使用效果。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政府公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省、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报送等有关工作的联络联系;各级政府办公室(厅)每年度对各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材料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要加强政府公报工作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和调查研究,强化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责任意识强、文字编辑能力过硬、敢于开拓创新的政府公报工作队伍。
请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政府公报分管负责人、工作机构、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湖南政报社)。工作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报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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