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一月份日常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10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开政办函〔2019〕10号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门户网站一月份日常监测情况的
  通      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指标修订的通知》(长电政办函〔2018〕10号),结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27号)中常态化监测指标及评分标准,区电子政务中心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一月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9年1月,全区各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11篇,环比下降33.1%。本月共监测全区56个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保障情况,从得分来看,区属各部门和街道的平均得分均有上升。其中,区属各部门平均得分84.1分,较上月上升1.34分,区总工会、区后勤服务中心、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司法局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区商务和旅游局、区城管局、区金融办综合得分低于80分;各街道平均得分89.34分,对比上月上升4.53分,东风路街道、洪山街道、月湖街道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时间“超前”的问题。1月份,区环卫局、区金融办、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区审计局、区园林局、秀峰街道、月湖街道、捞刀河街道等单位在发布之前信息时,发文审核不严格,没有对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导致信息发布时间“超前”。
  (二)信息更新不规范问题。区后勤服务中心的《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区疾控中心的《开福区疾控信息(第四期)》,信息中人物要素表述不规范,出现“习总书记”的不完整表述;区城管局1月23日发布的《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单位系统文件,缺少单位和落款时间。
  (三)错别字和错链问题。截至2月12日,区后勤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区环保局、区文体新局、区环卫局、区金融办、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洪山街道、通泰街街道、青竹湖街道、四方坪街道、伍家岭街道、望麓园街道均查出一般性错别字,区教育局发现一般性错别字6处;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均有错链被查出。
  三、下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发文时间。通知公告、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数据栏目以信息正文中落款时间为依据,信息发布时间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各单位信息员在设置发文时间时应认真检查、严格审核,避免发布的信息时间超期,杜绝“超前”更新现象再次出现。
  (二)规范信息中时间要素和人物要素的表述形式。作为判断发文时效性的依据,通知公告、法规公文的单位和时间落款,应以“××局”“×年×月×日”等唯一标识、绝对日期的形式准确表述;未注明落款时间的,判定为未按时更新。在人物要素的表述上,领导的姓名、职务、排序等必须准确无误且用全称,表述形式为“单位+职务+姓名”,不得以“区领导××”“×主任”代替,副职不能省略“副”字。
  (三)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把好上网信息审核关。各单位信息员要熟知工作要求、掌握操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更新所属责任栏目,对发现的错链、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响应、积极整改。单位信息员出现工作变动时,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性、长效性。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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