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

发布时间:2019-02-27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一、监测情况
  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猴子石(洋湖、猴子石水厂)、橘子洲(南湖水厂)、五一桥(银盆岭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新河水厂、秀峰水厂、廖家祠堂水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沩水鳝鱼洲(宁乡正农水厂)。
  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长沙市地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以及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所辖的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每季度监测并评价一次表3中的优选项目33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9年1月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湘江猴子石、橘子洲、五一桥断面水质为Ⅱ类,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优于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捞刀河星沙水厂、湘江望城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Ⅲ类,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沩水鳝鱼洲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2019年1月,长沙市地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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