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长沙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月报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长沙市环保局 字体大小:

一、监测情况

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猴子石(洋湖、猴子石水厂)、橘子洲(南湖水厂)、五一桥(银盆岭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新河水厂、秀峰水厂、廖家祠堂水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沩水鳝鱼洲(宁乡正农水厂)。

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附近,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处。长沙市地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以及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所辖的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月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每季度监测并评价一次表3中的优选项目33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8年10月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湘江猴子石、橘子洲、五一桥断面及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断面水质均为Ⅱ类,优于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捞刀河星沙水厂、沩水鳝鱼洲及湘江望城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Ⅲ类,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浏阳河浏阳三水厂水质为Ⅱ类,优于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2018年1月2018年10月,长沙市地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1  201810月长沙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饮用水源

监测断面

取水量

(万吨)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

(超标倍数)

洋湖、猴子石水厂

猴子石

2905.08

达标

/

南湖水厂

橘子洲

348.04

达标

/

银盆岭水厂

五一桥

1392.05

达标

/

新河、秀峰水厂

廖家祠堂水厂

株树桥水库

1486.07

达标

/

星沙水厂

星沙水厂

581.6

达标

/

望城水厂

望城水厂

358.97

达标

/

浏阳三水厂

浏阳三水厂

255.91

达标

/

正龙水厂

鳝鱼洲

520

达标

/

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达标情况

6131.24

100%

/

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

1716.48

100%

/

备注: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②原一、二、四、五、六、廖家祠堂制水分公司分别更名为南湖、洋湖、银盆岭、新河、秀峰、廖家祠堂水厂;原三、八制水分公司合并为猴子石水厂,三厂为猴子石西厂区,八厂为猴子石东厂区,制水量统一并入猴子石水厂计量,东西厂区不再分开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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