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开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20211月,我区公布实施了《开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原来的《预案》与当前实际已不相适应。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新一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应急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实际,组织修订了《开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预案》出台的法律依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长政发【2020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答:《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部分。

《预案》主要内容:

开福区应急预案体系。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街道社区(村)等基层组织预案和单位预案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由区长任主任,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同时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原则上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一般突发事件直接启动区级应急预案,由区政府及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由上级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区级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直接指挥区级应急响应。

应急保障。明确了人员力量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社会治安保障、安全防护、通信保障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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