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争取2021年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具体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开福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17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8号)、《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长沙市养老服务真抓实干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民发20217文件精神,区民政局逐一对照《开福区落实省政府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任务分解表》相关内容,认真分析我区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依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今年各级民政工作要点,以真抓实干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决心推动开福养老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力争获得2021年度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调动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为主体、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养老服务整体布局科学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监督管理规范化。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家,其中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5家;完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2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与特困老年人数之比不低于55%;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护理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完成180名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项目开工率和省级资金已投入的养老项目开工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打造助老工程

1、精心部署,继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为解决辖区内部分高龄、空巢、低保和散居特困供养等低收入老年人就餐问题,提升老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我区20207月推行老年助餐服务,开餐以来,受到了老年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欢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民生口碑,被老百姓喻为“民心工程”,得到了包括新华社在内的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2021年计划新增芙蓉北路街道欣城社区、凤亭社区;新河街道华夏路社区;湘雅路街道百善台社区;四方坪街道胜利社区、左岸社区开设“老年食堂”,共新增6个老年食堂,到20217月,开福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开设9“老年食堂”。

“老年食堂”的运营模式是引进有餐饮服务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以政府适当补贴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规模化、智能化、精准化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助餐服务对象为户籍属长沙市开福区且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类给予用餐补贴,预计惠及全区6000位老年居民,财政投入各类补贴预算约250万元。

2、多措并举,提升特困人员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为切实解决好我区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护理缺失的问题,确保这些人员得到更精细的照料护理,开福区沙坪敬老院作为区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已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开福区民政局按《长沙市敬老院管理办法》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力争2021年底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50%。

2021年初,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提标,由845/月提高到975/月,惠及全区524名特困供养人员。同时,根据民政部最新的供养人员认定办法,计划在今年7月起对特困供养对象扩面,主要是将智力和精神3级、肢体2级和视力1级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预计全区将新增特困供养对象30%左右。另外,为确保全区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准确,照料服务规范,2021年区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等级评定情况和人员认定情况、照料服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426名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情况进行摸底,及时解决他们生活困难,改善其生活品质。

3、紧贴市场,联合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

支持和引导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根据今年培训计划以及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需求情况,到2021年底,区民政局将联合联合区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分两次完成18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确保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养老补贴

1、及时发放养老机构各类补贴

1)建设补贴: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床位10张(含)以上、已在民政部门备案且通过消防备案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未获取过建设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自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租用(改、扩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正式运营(收住老人)1年(含)以上,方可申请建设补贴。同一地址同类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只发放一次。

2)运营补贴标准:已在民政部门备案且通过消防备案或者消防验收合格的民办养老机构每接收1名本市户籍老年人、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社会福利中心每接收1名非特困供养对象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按照自理、部分失能、全失能老人分别给予每床每月160元、350元和500元的运营补贴,运营补贴的床位数不得超过备案床位数。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接收本市户籍、非特困供养对象的部分失能、全失能老人,按照每床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床位所对应的老人至少连续入住机构15日(含)以上,方可申请当月运营补贴。

3)消防补贴标准:对于20181231日前取得法人登记并运营、50张床位(含)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通过消防改造获得消防备案或者验收合格凭证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市级按照1000/床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消防补贴。已获取过消防补贴的不再重复补贴。

4)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对已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公办养老机构按实际购买床位数、已在民政部门备案且通过消防备案或者消防验收合格的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社会福利中心,按照不超过备案床位数的原则,市级财政补贴购买责任险发票金额的50%。

全区14家养老机构预计2021年需发放各类补贴约350万元。

2、实施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对我区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收入家庭老人以及百岁老人,每月给予3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 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保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年满 70周岁的低保老人、失能半失能低收入老人,每月给予400元的服务补贴;年满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散居“三无”老人,年满 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失独低收入老人,获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低收入老人,每月给予500元的服务补贴。农村特困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执行。服务补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上述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服务补贴可抵扣入住费用。

目前全区享受政府基本养老补贴的困难老年共有485人,通过招标引入四家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分片区开展上门服务,2021年预计需投入资金约220万元。

3、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投入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等级划分别给予运营补助,其中1A、2A级分别给予46万元每年的运营补贴;3A、4A级分别给予810万元每年的运营补贴;给予3A、4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1620万元。对委托养老机构或专业为老服务组织连锁运营(同一机构或同一组织运营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3家(含)以上)的3A、4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原有运营补助标准上,再给予每年8万元的社会力量运营补助。另外,为推动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民政局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计划在今年新建的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中,根据阵地建设面积和建设难易程度给予1020万元不等的额外补助,预计区财政需投入80100万元。

2021年底,全区将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5家,全年需投入资金约750万元。

(三)对标实事任务,推动养老设施建设

1、高质量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通过精准谋划和合适定位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指导属地街道对区域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源进行整合,到2021年底,开福区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8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其中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即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新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将优先交由社会力量运营,让养老服务活动有效联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以及人文关怀等为抓手的多元化社会化服务。

2、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

开福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位于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新太安社区秀峰街道新大塘社区交汇处,项目用地面积53.9亩,容积率0.8,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米。项目总投资18393万,总规划养老床位500个。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1.95万平米,规划养老床位300个,二期建设1.15万平米,规划养老床位200个。

开福区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预计在今年9月份完成,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区福利中心将按照管办分离的发展思路,政府投资完成正式运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达到运营条件后采用“公建民营”模式来进行运营和管理。为实现工程建设无缝对接,区民政局已制定《区社会福利中心后续建设及运营管理招标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研究决策。预计区社会福利中心可在202210月份试运行。项目建成后,可加快辖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强化政府基本保障职能。

3、推动虚拟养老院建设项目及早落地

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为总目标,打造具有开福特色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区两会期间区政协委员李云辉提交《关于建设开福区“虚拟养老院”的提案》,构想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和大数据,采用智能化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破解养老服务供需脱节的难题。20215月,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熊建伟带队到甘肃兰州和江苏南京考察学习虚拟养老院建设,区民政局和区数据资源中心多次联合会商建设方案,目前正与智慧养老平台的潜在建设方(阿里集团湖南分公司、南京迈特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潇湘支行)进行接洽,预计在202110月可启动相关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完成后,开福区将开辟为老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提升为老服务品质,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创新管理手段,守护养老机构安全

为加强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区民政局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安全服务专业机构。协助我区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安全监管咨询培训及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三方安全服务专业机构:湖南人人居安消防安全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驻养老机构以来,每周安排工作人员驻点工作,及时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实时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和救援演练,指导跟踪问题的整改并协助养老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最大可能排除安全风险。同时,每季度由区领导带队进行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规范养老服务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在院老人生命安全。

(五)规范宣传引导,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和服务的监管。按照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021号文件,加大养老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宣传教育“七进”,全面增强老年群体防范应对诈骗陷阱能力。全面掌握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从根本上净化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信息监测和分析以及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安全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老年人人身安全。

积极利用长沙市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监管,探索将服务人次、服务质量与政府补贴发放等挂钩,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进行服务工单监管,逐步依据系统数据统计结算服务费用。另外,根据《湖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省、市民政部门要求,2021年成立区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启动我区一级、二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鼓励各养老机构申报三级、四级和五级的等级评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及时将我区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上级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推动将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要以落实督查激励措施为抓手,密切联系实际,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督查激励相关考核计分要求,建设区委、区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

(二)精心组织

区民政局要紧贴上级考核督查要求,制定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在方案中要明确创建目标,分解工作责任,充分利用督查激励的示范引导作用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和街道要积极配合,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出台具体落实方案办法。

(三)务求实效

结合区情实际,认真分析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和合理配置资源,严格参照上级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重点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力争工作有突破,老百姓有实惠,真正让全区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养老服务。


开福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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