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安全督查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字体大小:

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绿化长效考核机制,切实推进绿化维护作业专业化、精细化、常态化,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考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为原则,以考核办法为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准确无误。

2、依据绩效考核,对各科室、各园区和服务外包单位进行成绩排名,并根据排名成绩等次进行奖罚。

二、组织实施

成立区园林中心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依据和对象

1、考核依据

本考核办法参照《长沙市园林绿化维护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分操作细则》、《长沙市城市景观亮化考核办法》、《开福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开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制定。

2、考核对象

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各园区、服务外包单位和政府采购供应单位公司。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

1、方式

 考核分两大类:园区考核和服务外包单位考核

2、计分

园区和服务外包单位考核100分,内务考核25分;维护生产工作60分;应急处置和案卷处置15分。季度考核计分方式:当季月考核得分累加除以三;年度考核计分方式:全年考核得分累加除以十二。

(1)通报制:每通报一次扣1分;

(2)特色工作被省、市、区领导和网媒体批示、表扬、推荐加1分。

五、考核内容

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考核

 1、内务考核(25分)

(1)安全生产和业务培训(20分)

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需承担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培训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会议纪要、员工违章、违规处罚等资料,归档后妥善保存。每缺一项扣2分。严格执行《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规定,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未按要求签订的每人次扣0.5分;办公楼、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未配置的每处扣0.5分;维护作业不着装、打赤膊、赤脚、穿拖鞋、高跟鞋,未按要求每处扣0.5分。酒后上岗工作的扣5分。施工现场未围挡施工和设置安全标志牌的每处扣1分。

(2)生产资料台账管理(5分)

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物质出入库、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必须建立台账,每缺一项扣0.5分;库存摆放整齐有序,农药、油料必须单独存放,机械清洗每周不少于一次,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未按要求每项扣0.2分;绿化维护工作有月度计划、月检查考核记录、绿化维护量本底、半年度维护工作总结和年度维护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

 2、维护生产 (60分)

(1)工作计划完成情况(5分)

 根据中心生产维护科每月下达的维护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逐条扣分,每条按平均值计分。

(2)精细化作业(30分)

乔木维护(5分)

胸径20cm以上(含20cm)为大乔木,胸径20cm以下为小乔木,大乔木下沿线修剪应控制在2.7米以上,小乔木下沿线修剪应控制在2.5米以上,未按要求每株扣0.5分;修剪行道树、锯除大枝等高空作业需专人指挥,做好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未符合要求每株扣0.5分。乔木无陡长枝、下垂枝、枯枝、树钉、树挂,每发现一株扣0.2分;乔木无蔸芽、萌芽(2米以下),每发现一株扣0.2分;树穴无杂草杂物,每发现一株扣0.1分。

灌木维护(5分)

分车带、绿化带绿篱保持统一高度;2-5月除杂每月需两次,其他月份不少于一次;灌木修剪不同品种之间必须有明显分界线且层次分明,与草坪之间有5cm的隔离沟;生长旺季必须保留部分新芽(0.3cm-0.5cm);对老化苗木在来年春季萌芽前进行回缩修剪(离地面20-25cm)。未按要求进行的每项扣1分。

草坪维护(2分)

无杂草杂物,无病虫害,高度保持6-8cm,未按要求每处扣0.2分

设施维护(4分)

花坛边、监控系统、自饮水系统、公园公厕、园林小品、健身器材、灯具、树围石、树池盖板、护栏、果皮桶、路面、园路、护绿宣传牌、浇灌系统、花箱、挡板、隔离墩、遮阴棚架(网)、沟盖井盖及下水设施完好无破损、无牛皮癣、无油漆脱落,未按要求每处扣0.2分。

补栽补种(5分)

场地清理、整土、施基肥,未做到每项扣0.2分;补栽需与原区域同品种、近规格,小苗不低于49株/㎡,未按要求进行补栽每处扣1分;

中耕作围(2分)

5-12月中耕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0.2分;公园、游园、广场、大型绿地大乔木树穴直径1米,小乔木树穴直径0.8米,球灌木树围0.6M,未达标的每发现一株扣0.2分。

病虫害防治(5分)

3-10月每月对乔木、灌木进行一次打药,每少一次扣1分,每发现一处虫害扣0.5分。

施肥刷白(2分)

全年施肥不少于四次,6-10月对草坪、草毯施氮肥,每季度施复合肥一次,每少一次施肥扣0.5分。

(3)应急和案卷处置(15分)

应急处突处置(5分)

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建立应急处突处置台账(110接警、防汛、抗旱、抗冰除雪等),成立应急处突队,明确处置队员。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未明确处置队员的扣0.5分;应急处突半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拍摄现场图片,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处置完毕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图片形式回复相关科室,未按要求每次扣0.5分。

抗旱期间,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植物不能因缺水导致萎蔫放涝甚至死亡现象,每出现一处扣1分;做好易冻害植物的防寒、防冻维护(如:包裹、培土、缠绕草绳等);抗冰除雪期间,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及时处理冰雪天气植树上的积雪、冰块等,每出现一次扣0.5分。

数字化案卷考核(5分)

建立数字化案卷处置台账,明确处置人员,未建立的扣1分,未明确处置人员的扣0.5分

重点案卷立案,每条扣除相关责任园区2分。

超时结案案卷,每条扣相关责任园区1分。

积案处罚:当月在考核前超期未结案每条扣相关责任园区2分,每延期一个月加扣5分,以此类推。

返工案卷每条(次)扣相关责任园区2分,返工案卷又超时的案卷,每条扣5分,同时按超时案卷处罚。

重复案卷属同一地点所发生的同一类案卷每条扣相关责任园区2分,若重复案卷再发生超时、返工、积案按标准累计增加扣分。

所有考核的数字化案卷以平台结案记录为标准,参照原始记录或影像资料。

12345市民热线工单(5分)

建立12345市民热线工单处置台账,明确处置人员,未建立的扣1分,未明确处置人员的扣0.5分;超时结案案卷,每条扣相关责任园区1分。不在园区处置范围内的工单, 24小时内未及时回退造成超时的,每条扣相关责任园区1分。市民不满意工单每条(次)扣相关责任园区1分,重复处置且仍不满意的工单,每条扣2分。所有考核的12345市民热线工单以平台结案记录为标准,参照原始记录或影像资料。

六、奖惩机制

(一)园区考核奖惩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通报,当月考核成绩分3个档次, 95分-100分(不含95分)为优秀;90分-95分(不含90分)为良好,85-90(含90分)为合格;当月考核成绩低于85分(含85分)为不合格。

2、半年度考核:半年度对各园区考核情况进行排名。

3、年度考核:每年度对各园区考核情况进行排名。

4、半年内,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为不合格的园区,由中心领导对园区主任(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并相应扣除半年度奖金10%。

5、一年内,考核成绩累计四个月为不合格的园区,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意见并予以通报。

(二)服务外包单位考核

1、月度考核成绩由日常督查考核成绩、业务科室考核成绩和案卷考核成绩组成。

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

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95分以下为“良好”;

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为“合格”;

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日常督查考核成绩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每月根据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的内部管理、履规履约情况及日常维护效果的督查考核结果,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业务科室考核成绩由业务科室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和维护质量进行常态考核评分;

案卷考核成绩由数字城管中心依据、市民热线12345、蓝天保卫战、应急处突等案卷考核标准的处置情况进行计分。

月度考核成绩按日常考核成绩50%、业务科室考核成绩30%、案卷考核成绩20%计算得分。

 维护服务项目公司重大工作失误,各类检查或领导督查问题处置不力,被予通报,采取扣分制。区级一次20分、市级一次30分、省级一次40分。

2、半年度考核成绩

每半年度对各服务外包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排名。

3、年度考核成绩

年度考核成绩由各月度考核成绩合计组成。

考核成绩在1140分以上(含1140分)为“优秀”。

考核成绩在1020分以上(含1020分)、95分以下为“良好”;

考核成绩在900分以上(含900分)、85分以下为“合格”;

考核成绩在90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月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一年内有两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年度考核奖励)或将终止维护服务合同。

(三)市、区奖励

因成绩优异获得的市、区奖励资金由局考核领导小组酌情制定专项奖励方案对全中心进行奖励,原则上奖励重点倾向园区维护作业部门。

(四)考核结果通报

月(半年)考核通报于次月的5日前报区园林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发至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

七、申诉机制

 1、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认为不属于其责任范围的案卷必须在案卷发送后三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如未及时反馈,视为园区默认,由本园区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考核处罚责任。

 2、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处置过程中如遇难度问题由考核领导小组给予意见批准后进行解决。

 3、不列入考核范围的案卷必须按程序以书面方式统一报中心平台,经会议通过认可后生效,否则一律按正常案卷考核。

 4、各园区和外包服务单位对考核不公平行为可向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和举报。经核查后报考评领导小组给予明确批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考核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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