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长沙市开福区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2020年开福区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能职责:长沙市开福区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物流口岸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区物流口岸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物流与口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和落实全区物流产业与口岸平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区物流产业与口岸平台发展情况,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区委区政府把握物流产业与口岸平台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责协调全区物流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掌握全区物流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推进物流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合作相关工作;探索现代物流管理模式,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协同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物流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3、做好物流园区发展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重大物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辖区企业物流的服务外包工作,推动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省、市物流专项资金的申报;负责全区物流产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和相关信息发布

4、落实多式联运政策协调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协同推进铁路、水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参与铁路、水路、公路、邮政等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和衔接工作。

5、参与制定全区水运、港口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市、区口岸平台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口岸作业区和指定监管场所的相关工作;协调海关、税务、外汇等联检部门在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协助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协同推进建立大通关机制。

6、开展口岸平台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省、市口岸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开展辖区口岸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口岸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提出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协同推进中国(长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应用,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部门内设机构1个事业单位及0个二级机构组成。本部门内设综合科、物流产业科,口岸发展科。本部门编制数7人,实有在岗人数7人;离退休人数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其中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77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收入预算数,较去年无数据对比分析。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3.77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支出预算数,较去年无数据对比分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3.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7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203.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物流产业发展等方面;口岸平台发展工作经费支出17 万元,主要用于口岸平台发展方面;多式联运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打击走私培训及宣传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其他(垃圾分类、网络安全等临时性)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91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无数据对比分析。

“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本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数,较去年无数据对比分析。

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物流企业、口岸企业联席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行业分析及发展规划;培训费预算20万元,拟开展物流企业培训、口岸平台学习交流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政策解读、行业分析及发展规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7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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