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字体大小:

辖区各预防接种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服务体系,提高我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是提高预防接种水平,确保接种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方筹资、调整工作用房、落实专职人员、配备设备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积极建设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建设实现门诊接种记录管理信息化、接种流程管控自动化、知情同意书签署电子化,全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依法科学设置,规范接种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各接种单位要大力推进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规范接种门诊设置和人员资质、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规范不良反应监测和理、规范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规范预防接种记录和报告;要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要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禁忌、接种方法和不良反应,以及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价格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设置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院、诊所等单位,未经开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不得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因疾病防控工作需要为方便居民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大型接种活动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时接种点的审批方可开展接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加强指导,定期对接种门诊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通过对接种单位人员、房屋、冷链、信息系统配置,工作制度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差错事故、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接种门诊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评估结果划分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级门诊(合格、规范、示范门诊)。详见附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保障措施

预防接种单位要健全免疫规划工作网络,稳定免疫规划工作队伍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充分调动预防接种人员工作积极性调整工作人员时确保接班人能胜任的情况下原工作人员才能脱岗。提高预防接种人员待遇严格考核兑现,建议对免疫规划工作实行单独考核,非免疫规划疫苗收入作为免疫规划人员待遇的补充,确保待遇在合理的水平。

附件:接种单位分级管理综合评估参考标准

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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