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山管理局,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2016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互联互通的通知》(开办通知〔20167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近期,连续出现了三起突发事件均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的情况,分别是“2·5新太安社区停产制冰厂遗留氨泄漏事件”、“2·15货车撞击浏阳河隧道南入口限高门致交通中断事件”、“2·15松桂园路口交通事故”。上述三起突发事件,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均由其他渠道得知,再通知调度相关街道和部门,暴露了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仍然存在敏感性不强、时效性不够、责任不明、渠道不畅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当前,民众、媒体对各类突发事件越来越敏感,传播途径更广、速度更快,一旦慢于媒体和网络反应,就会给应对处置工作造成被动。同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市对区目标管理考核的硬性指标,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均有据可查,扣分不讲情面、分值不设上限。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职责意识,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进一步明确报送要求

根据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的要求,凡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的,均属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畴。报送时效要求是事件发生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文字报送。为切实提高突发事件报告时效,要采取“边报告、边核实、边编发”的方式,优化信息处理流程,简化审核报送程序。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要做到文字规范、要素齐全,即以下四项内容:一是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基本过程;二是事发原因、事件规模和损失程度、伤亡情况;三是已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和发展态势预估;四是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对于应急处置工作持续时间较长的复杂事件,应续报处置进展直至处置完毕。

三、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

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是突发事件信息接收的重要渠道,是迅速、果断、安全、有序应对处置的保证,能够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25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24小时双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各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四、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

突发事件发生地所属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都是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开办通知〔20167号文件明确规定,各街道和部门分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和应急专干、信息专干是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合作联动机制,消除信息报送盲区,各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将各自分管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同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应急专干和信息专干通报,由其统一向区委办(信息科)、区政府(应急办)、区委宣传部(网宣办)报告。

五、进一步拓展信息渠道

突发事件具有突然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基层信息员队伍是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有效途径,也是应急能力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街道要全面整合治安巡防、城管执法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管理网格员,广泛发动驻区单位、楼宇的物业管理人员以及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建立完善的信息员组织网络,收集报告本区域、本行业的突发事件信息或苗头隐患。同时,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交管所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合作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多源共享、全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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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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