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统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开福区统计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开福区区统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相关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开福区统计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0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资金信息类信息3条,双公示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申请主体为公民个人,申请方式为信息平台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1条依申请信息按规按时办结。全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的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统计信息专栏,及时发布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运行情况,服务社会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2023来,我局始终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促统,违法必纠贯彻于日常统计工作中,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工作程序已对40家“四上”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全面开展整改,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栏目,拓展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落实专人负责具体的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互动性。二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完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对数据的解读,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统计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区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8455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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