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含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要求和具体部署,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目标,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强主动信息公开。开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以公开促“三高四新”战略落地见效,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开福区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凝心聚力。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食品医药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等“八大工程”“五个倍增工程”“五大人才工程”为重点,呈现开福区在践行“三高四新”战略的重要突破。设立“十四五”规划专栏,主动发布开福区“十四五”规划,上传《开福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开福区“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做好高标准市场规则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市场准入企业信用信息、执法信息公开,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疫情防控专题,在疫情防控、防控形式和应对处置、防控热线方面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需要。二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利用解读回应栏目,多元化解读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形式更丰富。通过文字、图示图解、音视频的方式,扩大解读范围,创新解读形式,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提升解读效果。2021年,在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条。其中,更新领导信息10条,政策文件7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新闻动态48条,规划计划、数据发布、人事、财政等信息2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市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要求各单位对通过线下渠道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应录尽录”,实现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贯通。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答复内容。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含上一年度结转受理4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6件,占99%;其中123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4件结转2022年办结;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1件,占8.9%;同意部分公开10件,占8.1%;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占0.8%;重复申请1件,占0.8%;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1件,占0.8%;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2件,占50.4%;其他处理37件,占30%;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重大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等制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做好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开福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遵循定位准确、统一规范的标准,牢牢把握住“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汇集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部门、街道以及群团信息公开、文件库、通知公告等10余个子栏目,形成“政务公开”栏目矩阵,做到政府信息“一网公开”,主要政府信息“专栏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权威、便捷、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国务院、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2021年11月召集各部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区政府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5 |
1 |
0 |
0 |
0 |
0 |
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七)总计 |
122 |
1 |
0 |
0 |
0 |
0 |
1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对群众需求的政府信息供给还不够,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尚有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在办理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个别申请人的预期愿望还有一些差距。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2022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效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把主动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重点内容,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三是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kai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机关大院一办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80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