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温期间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长沙市已进入高温季节建筑施工期,为加强高温期间建筑工地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建设项目应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气温超过35℃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气温高于37℃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等要求,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详细登记作业部位、作业内容及作业人员信息等,配备安全旁站人员,同时夜间施工应严格控制噪声及光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2、保障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建筑工地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各施工项目部应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医疗急救物质、医务人员等。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密切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鼓励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3、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各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规范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全面加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材料库房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办公用房、售楼部等,严禁使用阻燃性能不达标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
4、加强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用电设备、开关箱等检查;加强生活区用电管理,配电系统应能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严禁出现因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超负荷情况。
5、加强施工安全防护管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检查,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通风、气温、有害气体、防火措施的检查力度,严防中暑、中毒、窒息和坍塌事故发生。全面加强工地内基坑和易积水凹地四周安全防护,因积水形成水池、水坑的要及时排水,对于暂时无法回填和排水不及时的,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防建筑工地发生学生或作业人员溺水事故。
6、加强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安全的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疾病的发生。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处的卫生保洁管理。
7、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混凝土浇筑前,施工作业面宜采取遮阳措施,混凝土浇筑宜在早间或晚间进行,且应连续浇筑。当混凝土水分蒸发较快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喷雾等措施;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侧模拆除前宜采用带模湿润养护。
8、加强砂浆抹灰施工质量管理。施工时,应采取关闭门窗、 洒水湿润及遮阳等措施降低水分蒸发速度,抹灰时应控制好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当前一层过于干燥时,应先洒水润湿,再抹第二层灰;气温高于30℃时,外墙抹灰应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加强养护。
9、加强路基路面施工质量管理。路基填筑应在填料处于最佳含水率或高于最佳含水率1%-2%的状态下进行;稳定混合料自搅拌至铺筑完成不应超过3h;摊铺施工应避开中午,且对摊铺设备与碾压钢轮湿水降温;养护过程使用湿润麻袋或土工布覆盖,养护期不小于7天;高温条件下沥青面层施工,宜采用黏度较大的沥青原材料。
10、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压实。将建筑工地高温期间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抽查。尤其是气温高于37℃时,组织开展午间和夜间施工管理抽查。对抽查发现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对拒不执行“午休令”和整改要求的,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认定和上报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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