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福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来源:开福区司法局 字体大小: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山管理局,青竹湖生态科技(产业)园管委会,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开福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预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

开福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  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该病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沙市开福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准备、输入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应对以及本市发生暴发流行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裕谋

  副 组 长:邹犇淼  袁伟洁  汤建尧  何惠风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环卫局、区食药监局、区应急办、区爱卫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相关街道等。

  (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陈  殷

  副 组 长:晏  强  林  玲

  成    员:唐华文  任  敏  易俊凯  谭  骅  李  川

     张  艳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卫计局,其具体职责是:负责制订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履行方案的各项职责,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措施;组建和完善监测、预警和报告系统,建立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组织疫情的应急处理;督促下级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专家组

  成    员:(省疾控中心)胡世雄  刘富强

           (市疾控中心)张锡兴  孙边成  刘如春  欧新华

  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专家组负责对疫情进行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负责人员培训,指导区疾控中心的防控工作,参与病例的诊断和救治。

  三、疫情分级和报告

  (一)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

  Ⅳ级(一般事件):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在长沙市外或市内其他区县发现,本区尚未发现感染病例。

  应急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启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各工作组按职责做好各项准备。二是区疾控中心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启动指定的发热门诊,对发热呼吸道疾病病人进行初筛,开展早期预警症状监测。

  Ⅲ级(较大事件):我区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具备人传人的能力。

  应急响应: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启动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小组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专家组。二是全面启动现场疫情处置等工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治疗病人。请求区政府启动《开福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Ⅱ级(重大事件):辖区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并呈集中趋势。

  Ⅰ级(特大事件):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在辖区造成社区流行,且超出辖区外,并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应急响应: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发布通告,全民动员,调集全区各方面力量,控制疫情。Ⅱ级和Ⅰ级按照《开福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控工作。

  (二)事件报告

  1.信息报告。当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区卫计局。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的撰写和网络上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

  2.信息发布与通报。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或动物检疫阳性结果均报告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由区疾控中心报告区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动物检疫阳性结果由区农林水利局报告市农林水利部门和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置

  (一)切实加强疫情监测

  区卫计局要按照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态势;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防治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积极做好相关药物、试剂、人员、技术等应急物资储备;集中优势资源,规范诊治、及时转诊,加强重症救治,尽量减少死亡病例。一旦发生人间疫情,区卫计局、市一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要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和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方案,落实病例救治、密切接触患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危害。

  (二)全面推进疫情处置工作

  区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调查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的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污染环境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人员的个体防护。

  (三)严格管理活禽市场

  区农林水利局要做好禽类养殖、交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H7N9流感监测工作。加强活禽交易市场防疫监管,严防出现H7N9流感等病毒阳性样品省份的活禽进入本市市场。全面开展外省市家禽调入情况摸底排查,督促活禽经营市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并积极做好市场消毒等技术指导工作。

  工商分局要抓好活禽市场针对性管理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流通环节禽类及制品的监管,尤其是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的检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市场销售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督促落实“三个一措施”,即“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特别是对涉及人和动物感染H7N9病毒的活禽市场要严格落实禽类无害化处理、消毒、休市和关闭等措施,减少活禽市场环境污染,降低病毒传播和重组机会。

  (四)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区农林水利局要组织开展野禽、候鸟等野生动物的H7N9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排查溯源;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的迁徙情况分析、研判和预警。

  区食药监局要落实各项禽类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协助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组织好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储备,保障临床诊治及防控药械的供应。

  公安分局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H7N9”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并协助区卫计局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区卫计局在春节后对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积极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制度等,一旦发现疑似学生或教职工病例立即就医确诊。

  区商务和旅游局要加强与区农林水利局、工商分局等部门的联合,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及市场监管。

  区爱卫办、区环卫局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区财政局要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及专项经费,确保监测采样、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顺利开展。

  区应急办负责实时收集全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

  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联动辖区内农林水、工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禽类市场的动态监管,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同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电话84558342)。

  (五)重点开展健康教育

  区委宣传部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认识的进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指导公众形成正确的疾病预防行为。倡导群众减少在市场购买活禽后家庭饲养、宰杀等活禽接触行为,引导“集中屠宰、冰鲜上市”的禽类消费模式。尤其要加强禽畜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批发及交易市场等的禽畜饲养、捕捉、屠宰、储藏、运输、交易和经营人员以及宠物禽畜养殖人员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强化个人防护意识。

  (六)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各街道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疫情或相关异常情况,要迅速报告、紧急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要做好防范大范围疫情传播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及终止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开福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小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技术专家组对疫情形势进行研判,适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根据开福区政府应急预案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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