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开科发〔2021〕1号
关于发布2021年度开福区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福区科技局定于2021年3月启动2021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长沙市建设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区奋力迈向北强的发展目标,重点支持解决我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展开的科技攻关、项目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以及推动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的“双创”平台能力提升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单位要求
1.注册成立满1年(截至2021年3月1日),工商和税务关系在开福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
2.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成果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项目实施主体。
4.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除上级相关文件明确应给予配套支持的项目外,已获得上级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同一项目;
2.已连续3年获得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扶持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3.已承担省、市、区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4.同一法人单位(含同一法人的不同单位)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2021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再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1月-2022年6月。申请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项目的背景与意义;
②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③项目主要内容、关键技术与创新点、预期目标及成果;
④应用或产业化前景与市场需求;
⑤现有工作基础、条件、特色及优势;
⑥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⑦进度安排与年度计划内容;
⑧项目承担单位和主要承担人员简况;
⑨项目经费预算;
⑩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需含项目执行期完成时)。
3.其他附件证明材料(请附目录)。
(附件证明材料包含: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④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批文或许可证明材料。)
相关资料模板请在QQ群(开福科技:83412860)群文件共享中下载。
五、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区科技局初审只需审查上报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为Word版,项目基本情况表为Excel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csskfqkjj@163.com邮箱(标题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通过区科技局初审后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六、项目评审
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采用专家评审制和行政审批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审。
1.评审组织:区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应急局、财政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2.评审程序:
①项目申报完成后先由区科技局进行初审。
②通过初审项目参加专家评审团评审。专家评审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专家书面评审,书面评审通过后进入第二轮现场答辩评审。
③评审领导小组联审。
④根据复审意见形成拟扶持项目呈区政府审批。
⑤在开福区政府网上进行七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
七、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科技局签订计划项目合同书。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计划项目合同,并提交项目实施年度总结,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汇报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成果等。
八、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按照合同进行自查,向区科技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2.项目验收须以项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实施规模、产品市场占有份额、产业化模式和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3.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计划任务合同的3个月内申请验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①项目验收申请表;
②计划部门下达的有关批文及计划项目合同书;
③项目实施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包含:所获成果、专利及有关产品或样机数据、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④项目经费决算表;
⑤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4.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
5.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通过验收:
①完成合同任务不到70%;
②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实用价值;
③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6.项目验收及责任追究按《开福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开科发〔2018〕13号)执行。
九、项目受理及咨询
联系人:梁 景、刘正武
电话:0731-84558289、18670209816
各单位在报送资料的同时,请项目联系人加入QQ群(开福区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群:76529707),后续有关事项将通过此群发布。
长沙市开福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