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医保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开福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为落实市医保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长医保〔202026号)文件精神,20201211日,开福区医保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沈继红主持,全局党政领导、中层骨干参加,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并对学习《意见》情况进行讨论交流。

会上,局领导和各中层骨干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发言,纷纷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下发《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医疗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医疗保障工作者,倍感荣幸、深受鼓舞,也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会议指出,《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指导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医疗保障系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遵循,在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局一定要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精神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项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体系,结合省市安排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加快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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