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福区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卫政发〔2019〕3号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开福区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
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根据《长沙市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开福区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7日
开福区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2019年为民生办实事项目,完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湖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湘卫妇幼发〔2018〕6号)、《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实施方案》(长政办函〔2017〕172号)和《长沙市2019年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方案》(长卫发〔201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为开福区新生儿提供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人群自愿参与率达100%。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夫妻一方具有开福区户籍或女方取得开福区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民所生的新生儿(出生0-28天)。
(二)服务内容
包括健康教育、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以及临床试验室新生儿4病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和48种遗传代谢疾病串联质谱筛查(简称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遗传咨询指导、转诊、患儿追踪随访等。
坚持免费服务和知情选择原则。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免费享受1次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服务,坚持新生儿监护人知情选择、自愿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服务机构
1、采血机构:长沙市所有助产机构和设有儿科(新生儿科)的医疗卫生机构。
2、筛查机构: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三、经费标准和结算
(一)经费标准
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结算标准360元/人,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照4:6比例分担,其中市财政承担144元/人,其余由区财政承担。同时区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
(二)结算方式
服务对象在服务机构(采血、筛查机构)接受免费筛查,由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每季度出具上季度对账资料(发票、筛查明细等),并报送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账资料核对无误后,由区卫健局按照《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服务协议(新生儿疾病4病和48种遗传代谢病筛查)》要求与360元/人的经费标准与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结算。
四、服务流程(见附件2)
(一)领取免费电子券
全区各街道公共服务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参与项目采血机构、筛查机构工作人员向新生儿监护人宣传项目的政策和意义,充分告知监护人检测流程;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监护人在孕期及时关注“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公众号,向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免费电子券,审核通过后,新生儿监护人直接网上领取免费电子券。
(二)检测前宣传及知情同意
新生儿监护人持免费电子券在新生儿的助产机构或设有儿科(新生儿科)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采血;采血机构确认身份和免费电子券后,采血机构医务人员对监护人进行项目宣传,将筛查项目的政策规定、意义、筛查内容、方式及治疗补助办法等情况如实客观告知,经充分了解知情同意后,监护人在《长沙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三)标本采集
采血机构对出生48小时到7天的新生儿,在充分哺乳后按《长沙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采集规范》(附件3)采集足跟血进行本项目检测。采血机构通过扫码,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对新生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并在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卡上如实填写新生儿信息和电子券号码。新生儿疾病筛查使用一张血卡,采集4个血斑,每个血斑直径不小于8mm。
(四)血片保存、质控及递送要求
1、血片保存
血片采集完成后,放置在血片架上自然晾干后制成滤纸干血片,封好封口,常温干燥保存,避免受潮和紫外光照射。
2、血片质控
采血机构要设专人负责采血卡收集、保存,并对血斑质量、血卡信息的完整性、清晰度进行质量控制。各采血机构标本需按照质控流程做好质量控制(其中我区采血机构标本由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质量控制),对不合格血片,应注明原因后退回采血机构,并做好登记。
3、血片递送
项目筛查血片在规定时间内由采血机构或物流公司递送,并做好信息登记。血片应在采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送达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五)实验室检测及结果发放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实验室在收到血标本后24小时内做好信息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立即退回重新采集;对符合要求的筛查标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审核和报告发放,并将筛查结果上传到健康民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采血机构和监护人都可通过健康民生项目信息平台及时进行结果查询。检测完成后,实验室应将血片分类整理,标识明确,设立专用储存室干燥保存。
(六)阳性转诊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按照《长沙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追访技术规范》(附件4)对可疑阳性样本进行登记,并填写可疑阳性报告单,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新生儿监护人,督促并确保其在收到通知后2-7个工作日内携带新生儿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拒绝进一步检查等原因未召回者,由采血机构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协助进一步召回,监护人拒绝召回的,采血机构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当注明原因,做好登记备案。
(七)随访
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所有新筛阳性患儿进行追踪随访,如实填写《长沙市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随访表》(附件5),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以上随访表报送至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办公室。
(八)数据上报
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上报辖区内上一季度的新筛检测完成情况,审核无误后将《长沙市免费新生儿筛查技术服务工作季统计报表》(附件6)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管理科。
五、各机构职责
(一)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对全区项目工作的管理及质量控制。安排专人负责辖区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组织开展辖区相关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区卫健局对项目工作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协助采血机构对需重新采血儿童的召回;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阳性患儿和失访儿童进行追访,确诊阳性患儿纳入高危儿管理。
(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出具筛查结果报告、按要求做好血片保存工作;设置专人负责筛查阳性儿童的追访、咨询及就诊指导工作,或将已确诊儿童转往相应的治疗、康复机构;做好筛查后血片及资料的保存工作,血片要求保存5年,纸质资料要求保存10年;做好筛查质量控制及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
(三)采血机构
设置专人负责采血工作。做好健康宣教,普及筛查知识;做好基础信息录入、打印、收集、血片质控及递送工作;协助做好补(重)采血通知、阳性结果的反馈、追访及就诊指导工作。做好采血相关物品及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四)各街道公共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本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统筹推进,认真开展政策宣传、筛查对象身份信息认定、代金券代发、信息收集和跟踪随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及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建立项目负责制,明确单位负责人、信息员、联系人,将名单上报至开福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推进项目组织实施。成立由区卫健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专家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地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二)注重宣传倡导
区、街、社区(村)三级以及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强化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项目的工作监管,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纳入重点考核指标,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及时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跟踪随访等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进行通报,确保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各街道要求按照月工作进度要求达标,各采血机构、筛查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阳性召回率≥85%、血片合格率为≥99%,不合格血片重采率≥99%。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区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科彭婕,联系电话:0731-84558121,电子邮箱:17968937@qq.com;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李赞,联系电话:0731-84482160,电子邮箱:125619310@qq.com。
附件:
1、开福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指导小组;
2、开福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流程;
3、开福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见长沙市统一版本);
4、开福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追访技术规范(见长沙市统一版本);
5、开福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随访表(见长沙市统一版本);
6、开福区免费新生儿筛查技术服务工作季统计报表(见长沙市统一版本)。
附件:1
开福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
指导小组
组 长:晏 强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易 娟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成 员:贾政军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科副主任医师
贺 骏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遗传优生科副主任医师
彭 婕 区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李 赞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易彩霞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
曹霞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信息科科长
杨玉辉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信息科科长
张 帅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专干
附件:3 长沙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技术规范 一、机构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经市、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 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 2、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 3、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三、技术程序 1、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配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2、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3、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穿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mm;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4、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4个直径>8mm的血斑。 5、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6、将血片悬空平置,空气中自然晾干2-4小时呈深褐色,制成血样标本。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7、血样标本登记建册。 8、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密闭保存在2~8℃冰箱中,有条件者可0℃以下保存。 9、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四、质量标准 1、采血滤纸要与试剂盒中标准、质控血样标本用的滤纸一致,可采用S﹠S903滤纸。 2、采血针一人一针。 3、采血时间为出生48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 4、特殊情况处理:出生新生儿因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或提前出院、转院或转科等)未能采血者,由采血单位填写延迟采血通知单送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签字并预约时间进行采集血片,最迟采血时间不宜超过出生后20天。 5、不合格标本退回需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追踪采集血片。 6、合格滤纸干血片应当为: (1)至少4个血斑,且每个血斑直径大于8mm。 (2)血滴自然渗透,滤纸正反血斑一致。 (3)血斑无污染。 (4)血斑无渗血环。 7、滤纸干血片应当在采集后3-5个工作日内送交所在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市新筛中心定点定时到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收取。 8、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筛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9、备有完整的血片采集信息、结果登记册、筛查报表和血样标本交接签收本。 (1)血样标本登记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采血日期、采血者等。要求字迹清楚,登记完整。 (2)必须登记并保存的资料包括: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血样标本登记、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保存时间至少10年。 附件:4 长沙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追访技术规范 (一)依托全市妇幼保健网络,建立追踪随访网络。 (二)在市新筛中心实验室出具可疑阳性报告后,立即通过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的监护人,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进行复查和确诊,以尽早能够得到治疗和干预。 (三)对于未召回的筛查阳性患儿由市新筛中心每月出具名单交由各区、县(市)新筛管理中心协助召回,并将协助召回情况定期反馈到新筛中心。 (四)对由于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造成失访的可疑阳性儿童或患儿,必须注明原因,并告知采血机构、网络管理机构备案。 (五)每次通知或访视均必须记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六)按照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随访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并按照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要求做好患儿的生长发育监测工作。 附件:5 长沙市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阳性患儿随访表 采血单位: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例 序号 母亲 姓名 新生儿 性 别 出生 日期 筛查结果 确诊结果 确诊医院 备注 随访人及随访时间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表人: 审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6 长沙市免费新生儿筛查技术服务工作季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人、例 项目单位名称 新筛检测人数 宣传教育人数 可疑阳性例数 确诊例数 备注 合计 CH PKU CAH 66PD 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不包括PKU) 合计 CH PKU CAH 66PD 多种遗传代谢性疾病(不包括PKU) 确诊遗传代谢疾病名称